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08-4-24 9:19:24  兰格钢铁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从2008年4月24日起,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文章编辑:【兰格钢铁网】www.lgm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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