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今天在"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中外媒体介绍了改革开放30年中国水路交通发展情况,其中特别强调,为履行中国加入WTO的承诺,中国政府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国际海运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使中国国际海运管理走向规范化和法治化。
据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介绍,交通运输部为履行入世承诺,依法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市场准入手续,加强国际海运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允许外商在我国设立外资股比最高49%的合资船公司,从事挂靠我国港口的国际运输;允许外商设立控股的合资企业,从事海运货物装卸、国际集装箱场站业务;允许外商设立独资企业,从事仓储业务;在港口服务方面,港口经营人基于合理和无歧视原则向国际海运经营者提供服务;鼓励外资投资、建设和经营我国港口业。
据悉,目前外商在我国设立独资船务公司36家、分公司149家;集装箱运输公司7家、分公司71家;在我国登记的具有无船承运资格的公司325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