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说,2009年是否出台新的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要根据2008年出台的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来定。如果执行得好,可能会延续这些政策;如果执行得不好,可能会考虑出台其他更好的政策措施。
是否出台房产税收新政视情况而定
据王晓华介绍,2008年,根据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国家三次调整了房地产的税收政策。第一次为支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减免了有关税收。第二次为减轻个人购房者的负担,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下调到1%,同时还规定个人住房买卖时可以免征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第三次对住房转让环节的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
王晓华指出,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可能会有所滞后,2008年对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调整又比较密集,2009年是否出台新的政策,将根据2008年政策的执行情况来定。
增加保障性住房不会冲击商品房市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会上回答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商品房市场之间的关系时说,房地产市场所提供的商品住房的供应对象和政府所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覆盖的群体应该说是分得清的。中国正在发展过程中,人均GDP水平和群众的收入还不高,即便有大量商品住房供应,还是有一部分低收入群体无法在商品房市场中解决住房困难。
齐骥认为,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增加,一方面可以解决难以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这部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另一方面,也使得住房市场的供应比较清晰,低收入群体通过政府提供帮助的方式来解决住房问题,其他群体更多地通过在市场上购买或租赁普通商品住房来解决。
齐骥指出,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不仅不会冲击商品房市场,反而会更加稳定商品房市场的秩序。
借款人每月还款支出不得超收入50%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有关负责人在6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尽管去年房地产市场经过调整,价格发生了大的变化,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特别是个人住房贷款的质量仍然保持了很好的水平,都远远低于各项贷款的不良率。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要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因此央行对商业银行最低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要求商业银行要根据借款人的购房实际情况,以及借款的信用记录,以及借款人的收入、偿还能力等风险因素合理确定具体的每一笔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同时,央行规定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的支出不得超过个人收入的50%,以利于防范信贷风险。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已形成初步试点总体构架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有关负责人6日说,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人民银行最近几年来一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相关事情,现在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试点总体构架,正在和有关部门会商。
“我们的初步考虑是,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市场上对结构性产品都有一定顾忌。所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产品设计和制度安排上要注重风险防范。”这位负责人说,此外产品模式上要尽量简单化。国外的产品模式比较多,我们拟在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经验的基础上,力求简化产品链条,提高产品透明度,设计符合我们国家法律要求以及适合我们国家投资购买的房地产信托产品。
据悉,这一方案在会商有关部门后报国务院同意,然后进行试点。(来源: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