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受理民营油企原油储备申请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09-1-9 9:09:01  兰格钢铁
    1月7日晚,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从北京回到了哈尔滨。虽然身心俱疲,但让他感到欣慰的是,此次的北京之行使他看到了民营油商闯关原油储备体系的一线希望。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针对赵友山在12月中旬代表中商联石油委提交的《关于加大进口石油建立国家能源战略储备机制的建议报告》(下称《报告》),商务部已正式下发了受理通知。

    “这意味着《报告》已正式进入了研究阶段,很可能会获得通过。”中商联石油委内部人士显示出乐观的态度。

    长期跟踪民营石油发展的一位人士向记者指出,民营油企若能进入国家原油储备体系,除了能盘活闲置的不良资产,还有望借此获得新的原油进口牌照,从上游打开活路。

    放宽民企进口通道

    《报告》被正式受理,这足以让濒临破产的民营油企们为之一振。

    12月21日,赵友山曾对记者表示,“希望能将民营企业近2.3亿吨的仓储资产纳入国家石油储备体系。这将为国家节省上千亿元的投资,同时也能盘活我们闲置的油库资产。”(详见本报12月23日18版《民营油企7700亿资产借机闯关》)

    据中商联石油委统计,我国的民营石油批发企业有663家,总储量约为2.3亿吨,总投资为7700亿元。但据2008年的初步调查,全国石油民营批发企业已经关门、倒闭了2/3。

    但在盘活资产之外,民营油企们更希望能借此获得新的原油进口资质,从上游打开通路。

    记者独家了解到,在《报告》中,第一条建议就是希望国家“采取政策鼓励企业到国际市场找油,以国际市场现有的低价位大量进口原油和成品油,作为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

    在中商联石油委看来,此时进行原油储备的经济帐并不难算。

    近日来,虽然受到巴以冲突的刺激,但国际油价仍在50美元/桶以下徘徊。而据专家估计,经济危机结束三年之后,国际原油价格将涨到160美元到180美元/桶。

    《报告》指出,如果我国利用现在的时机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每桶可节省120到140美元。目前我国的石油年消耗量约为3亿吨,其中有一半需要依赖进口,仅这一项,每年就可以为国家节省上千亿美元的资金。

    但赵友山认为,如果我国仅依靠国有大型石油集团出面到国际市场上进口石油,在国外的利益集团眼中代表的是国家意志,大规模进口石油肯定会受到诸多限制,容易造成市场波动,油价上涨。

    因此,《报告》指出,建立我国的石油战略储备机制,除了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大型石油集团以外,还应该充分发挥民营石油企业的进口和储备能力,鼓励民营石油企业到国际市场找油。

    “民营石油企业具有机制灵活、管理完善、效率高的优势,小规模的进口不容易引起注意,不容易引起市场波动,自然也不会有太多的限制。”赵友山说。

    民营油企原油进口并非一帆风顺

    《报告》也指出,“民营石油企业数量众多,加在一起进口的数额就相当可观了。因此,民营石油企业如果能尽可能地发挥自身潜力,到国际市场进口原油,便可以为我国的石油储备发挥极大的作用,成为国有大型石油公司的重要补充力量。”

    招商证券石化行业分析师裘孝锋则认为,“如果放开原油进口,民营资本通常都是利益驱动的,有利则进,无利就会停下来。但是,国有企业却还要承担保供责任。如何平衡市场经济的自由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这应该是政策的考量重点。”

    并非一帆风顺

    对于民营油企而言,原油进口业务这块仍在不断膨胀的蛋糕具备足够大的吸引力。

    资料显示,2008年有39家企业瓜分了1915万吨的原油进口配额。其中虽以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系统的公司居多,但也活跃着少数民营油企的身影,这足以让它们苦苦挣扎的同行们羡慕不已。

    2008年10月13日,国家商务部正式公布了《2009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确定2009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200万吨,比上一年增加了285万吨,增幅约为15%。

    裘孝锋指出,“这符合WTO的要求”。

    根据中国“入世”时就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作出的承诺和国际惯例,在加入WTO当年,原油非国营贸易允许量为720万吨,且在加入后10年期间,非国营贸易允许进口量年增长率为15%,此后应由有利害关系的成员进行审议。

    显然,新增的285万吨,就是民营油企新的希望。

    “现在的油价水平,加上对未来油价上涨的预期,成为(民营油企)争取原油进口的动力。”裘孝锋分析说。

    但原油进口牌照的获得也许并没有民营油企们想象那样容易,而获得资质之后的保牌也有一定难度。

    一方面,国家早已划定了原油进口资质的门槛。

    根据商务部此前公布的《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规定,新的原油进口商必须符合严格的标准,才能获得进口原油的牌照,例如全资或控股拥有20万立方米以上原油油库并同时和具有一定炼油能力的买家签订长期协议。

    但在这一门槛之后还有一道隐形的门槛。

    虽然商务部(以及前国家经贸委)已经陆续发放了数批原油进口资质,其中不乏民营企业的身影。但是,在短暂的鼓噪之后,挤进原油进口商行列的民营企业却发现,它们要想进口原油,还必须求助于中石化或者中石油(10.17,-0.32,-3.05%,吧)。

    因为加工进口原油的权利,掌握在两大巨头手里。没有上述两家开出的“排产证明”,根本无法做成交易。而两大系统之外的地方炼厂,要想获得这份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裘孝锋因此认为,“即使对民企放开原油的进口,也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如果(中石化、中石油)不开放炼厂,买来的原油无法出售,也会集聚巨大的商业风险。”

    裘孝锋甚至建议“如果仅从商业机会上来说,完全可以在期货市场上操作。”另一方面,据了解,目前除了每年增加的配额总量之外,在现有进口商之间,也存在着利益的再分配,因为只有当年有进口实绩的企业,才会获得新一年度的许可。

    “我们2008年获得的20多万吨配额已经全部用完。”一位去年取得进口“配额”的原油进口商对记者说,“有些进口商由于找不到客户,通常会转让或者浪费手中的配额。”(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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