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天津市召开财政工作会议,根据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2009年天津市财政预算收入1668.8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全市财政支出总预算1307.1亿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长22.9%。财政部门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将着力支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增加民生领域投入,并加大对“三农”投入,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等方面。
今年财政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117.3亿元,比去年增长17%。主要用于扩大就业和以创业带动就业,综合运用政府补贴、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和创业培训等财税政策手段,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激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全面实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支持创立就业服务载体,扩大就业再就业人员规模。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
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统筹,提高事业单位补助标准,实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对接。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和特困救助制度,继续提高低保人员、优抚救济对象补助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调整完善和继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今年财政教育预算支出164.9亿元,增长17%,主要用于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和现代化标准建设,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完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制度。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和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职教院校集聚和教育资源共享,启动职教新区建设工程。积极支持高等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人才建设,推进重点高校“211”工程,完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学生资助体系,支持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医疗卫生安排支出50.3亿元,增长20%。重点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政府补偿机制,加强重大疾病和重点传染病、慢性病防控救治,提高城乡18项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免费为260万适龄妇女进行专科体检,加快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达标。
加快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健全市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全面推行医疗机构药品实行网上集中采购,支持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率先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药品价格。
文化事业投入安排20.2亿元。支持李叔同纪念馆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加快重点体育场馆设施改造和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全民健身运动。
今年财政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资金498.1亿元,增长30.8%。主要是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建设,重点支持中新生态城、东疆保税港、滨海高新区等主体功能区建设,支持海港、空港改扩建工程。大力支持轨道交通、城市路网、交通枢纽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改造提升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对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进行综合治理。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新建改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支持燃煤锅炉改造、水环境治理等重点工程项目,加快实施高速公路两侧绿化等10项造林工程建设。
通过政府资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方式,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全面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74项财税优惠政策,积极支持20个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扶持现代金融、国际物流、旅游会展、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高端服务业发展。财政安排科学技术资金33.2亿元,安排环境保护资金11.2亿元,促进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支持数字化装备、电动汽车等20个重大自主创新项目,推动药物研发制造等15个自主创新项目实现产业化。
今年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将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农产品价格保护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继续支持农民素质教育工程,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增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能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农林水力投入45.7亿元,增长18.5%。主要是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建设12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和33个养殖示范园区,新建设施农业10万亩。实施科技惠农工程,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机制,提高农业科技和研发水平。支持非农产业发展,增加农村工业专项扶持资金,完善财政贴息政策,重点支持区县开发区、乡镇工业园区和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社会事业范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性经费更多用于农村,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和资金使用重点转向农村,进一步完善城乡交通体系,加快实施乡村公路新建和改扩建工程。积极支持重点防护林、灌区治理、饮水安全、垃圾污水处理等工程项目,大力推进示范小城镇和文明生态村建设,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
加大财政对稳定经济运行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各区县普遍建立贷款担保基金,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规模,重点支持有市场需求的企业、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和投资见效快的项目,缓解部分企业暂时困难。调整财政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方向。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放大资金规模和使用效应。鼓励社会兴办贷款担保机构,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税收减免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完善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
采取适当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以及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支持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缓解面临的困难,稳定就业局势。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力度,进一步取消和停止征收土地登记费等9项收费,努力减轻企业负担。
政府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支持天津市企业创新品牌、创新产品、创新知识产权。积极组织实施家电下乡活动,对购买纳入推广范围家电产品的农户,按照销售价格13%给予财政补贴,帮助企业扩大市场,走出困境。鼓励商品房销售,对个人购买普通商品房给予降低契税优惠,对个人转让一定期限内普通住房给予减免营业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