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国家电监会正式发布了《供电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办法》规定,供电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或市场交易价向用户计收电费。供电企业将不能自定电价、擅自变更电价、擅自在电费中加收或者代收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此外,国家电监会还发布专项通知,要求推进电解铝行业的直购电试点工作。
销售电价的确定,是为缓解中国煤电矛盾铺路。为解决煤电之争,国家高层协调部门在计划出台折中的电煤协调方案的同时,还在酝酿启动煤电价格联动方案,最大的可能是先上调销售电价。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随后,电价改革开始逐步推进。业内人士认为,电监会出台《办法》只是第一步,规范了电力市场末端的销售环节,可能是今年电力改革新思路下具体方案的执行。
《办法》规定,供电企业与上网发电企业结算电费也应按照有关电价标准和规定。供电企业不得自立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对国家已明令取缔的收费项目,不得再向用户收费。供电企业应用户要求对用户产权的电气设备提供有偿服务时,应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按照原电力改革方案的安排,需要走过“厂网分开、主辅分离、主多分离与输配分开”四步,但是只走了前面两步后就未能继续推进。长期存在的“煤电矛盾”和“输配”矛盾未能有效解决。
电力行业人士表示,电力改革是很多问题搅在一起,电网企业没有进行主辅分离,输电成本和配送电成本无法分清,必须把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分开,再核算垄断环节的真实成本,其他竞争性环节则完全放开。在输配完全分开之前,可以先按电压等级划分不同的环节,核算每一个环节的真实成本,形成指导价格,再逐步推进输配分开。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供电企业应当向从事电力交易的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供电市场,电力监管机构将对供电企业公平、无歧视开放供电市场的情况实施监管。
另有消息称,国家目前正加紧调研煤电双方并着手制订方案外,国家发改委近期可能会出台一个“煤价上涨4%”的协调方案。据中电联内部相关人士介绍,与国务院研究室合作的电煤调解方案报告,目前还在修改,预计本月国研室将能出一个最后协调方案。[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