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证件申领、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手续,推动旧机电设备进口。
据新华社4月13日报道,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证件申领、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手续,推动旧机电设备进口。
通知明确,对企业(含各类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自用进口的用于生产、研发或展览等技术水平较高、数量合理、仍有较长使用年限的旧机电设备,实行便利化措施。
简化旧机电设备进口证件申领手续。涉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且不需装船前预检验的旧机电设备,企业可凭进口合同等资料直接向机电产品进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若需进行装船前预检验,仍按现有规定办理。办理时限均不超过5个工作日。
涉及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旧机电设备,仍按现有规定办理。若设备的制造年限不超过5年,企业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各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部门应从速办理,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对旧机电设备进口企业提供通关便利。海关按照旧机电设备进口企业所属类别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并按照《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对其中的AA、A类企业提供相应的通关便利。
对进口旧机电设备给予检验检疫便利。根据申请资料能够判定设备状态良好且安全、卫生和环保风险较小的旧机电设备,可免于装运前检验,仅实施到货检验。(来源:世华财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