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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mi: 买卖双方讨价还价问题属于动态博弈理论中的一种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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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09-4-15 11:05:05
兰格钢铁 张琳 |
随着经济的迅速崛起,我国对能源和原材料的需求也快速增长,持续稳定的进口大宗商品不仅仅是当前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关系到我国在今后若干年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命题。
“中国因素”屡屡成为大宗商品上涨的重要缘由
我国作为全球制造中心,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加剧了对国际大宗商品的需求,目前我国是世界上铁矿石、大豆、棉花、铜矿石等大宗商品的第一大进口国,石油第二大进口国,“中国因素”构成了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上的重要一极,但在定价问题上我国却面临着与其大买家身份极度不符的尴尬局面。“中国因素”屡屡成为近几年大宗商品上涨的重要缘由,甚至不少国际投机商利用“中国因素”恶意炒作,使我国各相关行业蒙受巨大损失。
4月13日,巴西淡水河谷公司首席财务官巴博萨称:铁矿石和金属需求已经出现复苏迹象,中国的需求已明显改善,但这一迹象在全球并不十分显著。另外在天津港矿石码头,几乎每两天就有一艘20万吨级的矿石船舶靠港作业。这实际上是贸易商和中小钢企赌涨的心态在膨胀,把抄底行动推向高潮的结果,并不能鉴证我国对铁矿石需求已明显改善。
铁矿石最大买主与定价权缺失这一矛盾是我国钢铁行业不可回避的问题
目前全球铁矿石的80%都销往中国,而去年只有50%。09年一季度,从巴西到欧洲的铁矿石出口同比下降69%,而到中国的出口却增长47.4%。显然,即使处在钢铁业极度低迷时期,我国仍扮演着“全球最大吸铁石”的角色。
所谓定价权一般可以理解为给商品确定价格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五个方面的含义,即定价对象、为何定价、何人定价、依何定价(定价者为何具有定价的权利)、如何定价(定价者通过何种途径来制定价格)。本文所提的定价权,并不是指我国是否有对铁矿石这一特定商品定价的资格或者说“权利”,而是指在现有国际铁矿石寡头垄断市场上,我国所能左右进口交易价格的能力或者说“权利”。
作为世界铁矿石的最大买家,在进口环节,我国并没有获得与其“消费实力”相当的铁矿石定价的话语权。铁矿石进口大国与定价权缺失这一矛盾已经成为我国钢铁行业不可回避的问题,结合历年铁矿石国际寡头垄断市场的定价状况,以及我国与世界几大寡头垄断厂商之间的定价行为,究竟定价权内在机制如何?找出铁矿石市场定价机制的博弈模型很有必要。
讨价还价问题属于动态博弈理论中的一种特殊形式
继矿业巨头力拓和中国钢铁业先后亮出了09年铁矿石谈判降幅底线——“20%和40%”之后,全球第四大钢铁制造商韩国浦项则直接提出“降50%”。
一般来说讨价还价问题属于动态博弈理论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中国与矿业巨头之间是“双向依赖”,谈判作为“双向依赖间的博弈”,旨在寻找“双向合理性”,追求长期稳定的贸易合作关系。
目前世界铁矿石贸易的格局基本上属于“三家卖四方买”的寡头并存结构,一方面是澳大利亚的必和必拓和力拓公司以及巴西的淡水河谷公司组成的“两国三角”寡头格局,另一方面是四个大的骨干谈判阵营,包括以新日铁为代表的日本五大钢铁巨头组成的日本阵营、以宝钢为代表的中国阵营、以浦项制铁为代表的韩国阵营、以及以法国阿塞洛公司为代表的欧洲阵营。
我国参与的每年一度的国际铁矿石价格谈判,一般是铁矿石巨头中任一家提出一个相对较高的涨价幅度,然后由宝钢选择接受或者拒绝,如果宝钢接受则谈判结束,然后宝钢分别与三家签订铁矿石贸易合同。如果宝钢拒绝,并开价表示自己的态度。然后卖家可以选择拒绝或者接受,如此往复,直到最终一家接受另一家提出涨价幅度为止。
(兰格信息研究中心张琳63951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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