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4月底前递交2008年“红利”报告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09-4-17 9:08:50  兰格钢铁
    [世华财讯]国资委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4月底前递交2008年“红利”报告,2008年,中央企业向中央财政上交的红利为547.8亿元。

    据新华社4月16日报道,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6日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在4月底前报送2008年国有资本收益报告,包括08年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应交利润的申报依据和结果。这也是自2008年来,中央企业第二次正式向国资委递交“红利”报告。

    2008年,由于受重大自然灾害,政策性亏损和国际金融危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中央企业实现利润6652.9亿元,较2007年大幅下滑了30%左右。2008年,中央企业向中央财政上交的红利为547.8亿元。

    (韩添伊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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