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日前以国资产权〔2009〕205号文件正式批复,将中国化工集团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划转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国资委日前以国资产权〔2009〕205号文件正式批复,将中国化工集团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划转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报道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接收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后,资产总额上升到60多亿元、职工人数接近5万人。
报道援引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局长徐水师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今后将按六条原则,对划转进入的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进行管理:
一是将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作为二级单位,保留成建制格局不变;二是在国家相关政策方面享受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所属单位同等待遇;三是加强协调,力争保持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与有关部委、与行业间的工作渠道不变;四是按照中央财政给予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的拨款基数,全部由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统筹使用;五是对过去各自已经享受到的政策,原则上互相给予支持,不互相攀比;六是积极支持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的改革发展,全力做好管控与服务工作。[中国国土资源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