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有关人士透露,两行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将同时于7月6日上午正式启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和人民币汇率持续稳定,人民币在我国与毗邻国家经济交往中作为支付货币的使用范围和规模不断增加,国际地位不断提高。200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2009年4月8日,国务院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09年7月2日、3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公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相关政策出台后,中国银行凭借其在国际结算领域的传统优势,第一时间做好了代理行协议安排、账户开立、汇率报价、收付清算、系统改造等准备工作,并根据客户需求设计了相应的产品和服务模式。中银香港作为香港地区人民币清算行,在贸易结算和贸易融资领域优势明显,具有处理内地与香港两地跨境业务的丰富经验,拥有大批熟悉内地法规政策和业务操作的专业人才。自2004年率先推出个人人民币业务以来,中银香港在香港市场一直保持领先地位。
中国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国际结算业务是中国银行的传统优势业务,中行集团国际结算量全球领先,境内行国际贸易结算和外币贸易融资市场份额稳居第一,海外机构和代理行资源覆盖全球,拥有广泛便利的清算网络。这些都有助于中国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持续开展和不断完善。中国银行将进一步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操作流程,继续推进人民币对周边国家货币的报价平仓、头寸清算渠道建立等方面工作,巩固外币国际贸易结算领先地位,把握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先发优势,全力打造国际一流贸易金融服务银行。
同日,中行上海市分行将与上海电气集团等企业签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服务方案”,这些企业可叙作进口开证、出口来证、汇入汇款、汇出汇款等各类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业务将覆盖大宗商品特种钢、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等在内的多种贸易产品。
当天,中行上海市分行还将与11家海外代理行签署了《人民币贸易结算清算协议书》,开立了人民币清算账户;同时为17家中行海外分支机构开立了人民币清算账户。
这11家海外代理行主要位于企业人民币结算需求较多的港澳和东盟地区,包括渣打银行(香港)、东亚银行、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泰国盘谷银行、新加坡华侨银行、香港永亨银行、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香港分行、日本瑞穗实业银行香港分行、印尼曼地利银行香港分行、韩国韩亚银行(香港)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签约人民币清算账户协议的17家中行海外分支机构,包括亚洲地区的中银香港、澳门分行、新加坡分行、东京分行、马来西亚分行、雅加达分行、首尔分行、南洋商业银行、集友银行,以及中行纽约分行、巴黎分行、卢森堡分行、法兰克福分行、加拿大分行、米兰分行、南非约翰内斯堡分行和赞比亚中行。这些清算行基本覆盖了目前我国“走出去”企业需求最为集中的国家和区域。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方面,交通银行在国内市场上是最早开展并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实施方案设计的银行。从2005年起,交行就积极着手各项试点准备。交行自获批为试点企业开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后,目前其试点地区的上海市分行、广东省、深圳、珠海、东莞五分行收到多家客户申办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金额逾亿人民币,涉及进口开证、来证通知、进口代收、出口托收、货到汇款、预收、预付汇款等国际结算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