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通钢事件发生后,吉林省国资委紧急叫停建龙重组通钢,宣布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
在我国,钢铁生产企业的经营主体有两大类,一是国有,二是民营,因而企业间的重组模式按所有制划分也主要有以下四种:1)国有重组国有;2)国有重组民营;3)民营重组民营;4)民营重组国有。
近年来,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国有企业之间的重组取得较为可喜的成果,如宝钢兼并重组八一钢铁、韶钢和广钢;武钢重组昆钢和柳钢;济钢、莱钢和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组建成山东钢铁集团;唐钢、邯钢组建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等。民营企业之间由于体制相同,并购和联合之路也较为顺利,通过收购永兴钢铁、淮钢、永联等多家钢厂,沙钢集团在2008年的粗钢产量达到了2330万吨,成为国内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中国排名第五,世界排名第十。为应对金融危机对钢铁企业的冲击,去年底河北省唐山市39家民营钢铁企业抱团取暖,联合重组为两大钢铁集团。
而钢铁企业之间的无论是国有重组民营还是民营重组国有的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却显得较为艰辛。山东钢铁集团欲重组日照钢铁以及建龙重组通钢就说明了这一点。相对于相同体制的钢铁企业来说,跨所有制企业之间的重组风险更大,主要源于两种体制之间有以下三点不同:
首先是企业的起步环境不同,国有钢铁企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以国家的规划为中心;而民营钢铁企业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是以钢铁市场为中心,围绕市场对钢铁的供需状况灵活安排钢铁的生产和销售。
其次企业的社会功能不同,国有钢铁企业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较为广泛,一个国有钢铁企业往往囊括了职工的衣食住行及学校、医疗等方方面面的功能。而民营钢铁企业注重的是集约式发展,严控经营成本,企业功能相对简单专一,只为谋求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再有就是分配原则的不同,国有钢铁企业在个人利益分配方面,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严重,而民营钢铁企业却是依据员工个人分工不同,差别对待。
在民营钢铁企业并购国有钢铁企业的过程中,国有钢铁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和医药费问题尤为突出,其次是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转换和个人利益问题、企业的社会职能分离问题以及国有企业的隐性债务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会导致民营钢铁企业并购国有钢铁企业后的负担加重。
我国的钢铁产业集中度低,是我国钢铁企业在铁矿石谈判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屡次受挫的一大主因。2008年我国前10家钢铁生产企业合计生产粗钢21273.59万吨,占全国粗钢总量的42.5%,相比2007年,提高了5.71个百分点。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钢铁产业集中度还是明显偏低。2008年,美国最大的四家钢铁公司,即美国钢铁公司、纽柯公司、AK公司和美国钢动态公司的粗钢产量合计占美国总产量的58.86%;日本最大的四家钢铁公司即新日铁、JFE、住友金属和神户制钢的粗钢产量占日本总产量的77.56%,韩国最大的浦项和现代钢铁两家钢铁公司的钢产量占韩国总产量的77.61%。
依靠钢铁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来提升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是我国钢铁工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的民营钢铁企业的粗钢产量占我国粗钢总产量的40%左右,因此实施跨所有制的重组模式是不可避免的。通过切实解决企业并购重组后人员分流、税收分配、新旧体制矛盾的处理、员工价值理念转变、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等问题,才能很好地推进跨所有制钢铁企业的重组联合,实现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提高我国钢铁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定价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