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审议通过的《西安市矿产资源规划(2006年~2020年)》显示,到2010年,西安市矿山企业数量将减少40%。
按照《规划》,西安市禁止开采钨矿、贫铁矿、硫铁矿、低质量石墨等矿产,禁止开采农耕地砖瓦黏土和河道规定范围内的砂石资源。同时,根据区域自然地理特点及成矿地质条件规划划出适度开采区12个、限制开采区9个和禁止开采区8个。
《规划》还就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作出规定:2010年,矿山企业数减少40%,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达30%,土地复垦率达25%,新建矿山土地复垦率达100%,矿山植被恢复率达到25%。2015年,矿山总数在2010年的基础上减少15%,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及土地复垦率、矿山植被恢复率及矿山地质灾害预防率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5%~8%。2020年,矿山总数在2015年的基础上再减少10%;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达6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