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报道 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15日在泰国曼谷举行,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主要谈判已经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建成。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因此备受关注。在2004年和2007年分别签署了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和《服务贸易协议》后,双方经过多轮谈判,于2008年11月份就《投资协议》达成一致。
《投资协议》致力于在中国-东盟自贸区下建立一个自由、便利、透明及公平的投资体制,通过双方相互给予投资者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投资公平公正待遇,提高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为双方创造更为有利的投资条件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并为双方的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从而进一步促进双方投资便利化和逐步自由化。
这项协议的签署将极大地促进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相互投资。随着自贸区货物、服务和投资协议的签署和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即将在2010年全面建成。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这充分显示了中国和东盟各国携手抗击金融危机、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共克时艰和互利共赢的决心,将把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提升到一个更高水平,也将为地区和全球经济的复苏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投资协议》包括27项条款,其中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这两个核心条款在确保给予双方投资者公平公正的非歧视待遇方面将起到关键作用。此外,投资待遇、透明度、投资促进与便利和争端解决等条款为改善双方投资环境、提高外资政策透明度、促进投资便利化、提高投资争端解决的公平性与效率以及加强投资保护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不断扩大。截至2008年年底,东盟对华投资累计达520亿美元。中国则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东盟的投资也出现了快速增长态势。2008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达21.8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125%。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东盟国家作为主要的投资目的地。
《投资协议》的签署将为双方搭建一个新的投资合作平台,在中国-东盟自贸区下营造更加稳定、开放的投资环境,减少相互投资中的不合理限制和管制,并为双方企业创造更多投资和贸易机会,实现互利共赢。它将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相互投资提供制度性保障,有利于深化和加强双方的投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竞争力,推动双方相关产业的发展。一个拥有19亿人口、接近6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约4.5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世界最大自贸区即将展现在世人眼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