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分期建设工业项目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09-8-20 8:36:13  兰格钢铁
    中国证券报记者18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针对当前国内经济形势和工业用地供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指出,各地在规范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工业用地的特点,可合理选择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出让方式。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兴建职工住房,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一律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招拍挂出让。

    据统计,去年,全国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和价款分别为79343公顷、1595亿元,其中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面积64694公顷,占工业用地出让面积的81.5%;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价款1366亿元,占工业用地出让价款的85.6%。

    《通知》明确,各地要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凡属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后由政府供应的工业用地,政府收回、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重新供应的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确定土地价格和土地使用权人。各地在工业用地出让中,应依据供地政策、土地用途、规划限制等具体因素,选择适宜的出让方式。

    《通知》强调,要严格限定协议范围,规范工业用地协议出让。依法不属于招拍挂出让范围的工业用地,方可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办理协议出让。政府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搬迁的工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经批准后,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安排工业用地。(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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