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北京建委新规与建设部条文相悖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09-8-28 8:41:28  兰格钢铁
    新浪房产讯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对外公布,《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已进行修订,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经适房和两限房销售则按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

    新办法的实施,也引发了人们对新问题的担忧——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会发生那些变化?现阶段的楼市是否会借此掀起新一轮的涨价潮?此次管理办法的修改会引出那些问题?带着如此多的热点疑问,新浪乐居第一时间连线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

    任志强认为,北京建委此次修订《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质上与建设部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违背,建设部管理办法规定有三种计算方式,没有要求商品房销售一定要按套内面积计价。

    2001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对于按套内面积计价可以避免公摊争议的说法,任志强也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如果只计算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就会无人承担,最后在房产证上还会有争议,进而导致房产证都没法发。如果不改制度,不改物权法,公摊争议就无法解决。据此,任志强表示,北京建委此举对购房者没有任何意义。

    此外,任志强还担心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后,开发商可能借此抬高房价,甚至房屋总价都有可能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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