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约400万m2配套商品房约800万m2
项目规划
今年约120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其中经适房约400万平方米,配套商品房约800万平方米。
项目进展
今年6月,江桥拓展基地开工;8月,泗泾、浦江、周康航、曹路拓展基地相继开建,总开工面积已达100余万平方米。
今年,本市保障性住房计划新开工约12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约400万平方米,配套商品房约80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00亿元,将根据建设进度分步投入。
早报记者从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的“金融机构支持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大会”上获悉,近几个月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除顾村基地去年已启动外,江桥拓展基地于今年6月开建,泗泾、浦江、周康航、曹路拓展基地于今年8月相继启动建设,总开工面积已达100余万平方米。
据了解,巨大的资金投入需要有力的融资贷款支持。经过市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商业银行等各方面多次专题研究,根据国家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的基本政策,结合上海实际,本市已落实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的放贷基本条件、资本金认定、贷款期限和利率优惠等多项扶持性政策与配套工作要求。与此同时,各大商业银行也明确支持本市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愿意优先、优惠做好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工作。
昨天的推进大会上,还举行了银企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建设、工商、交通、浦发等8家银行与上海建工集团签署周康航基地开发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上海银行与上海城投总公司签署保障性住房建设金融合作协议;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中虹集团签订贷款合作意向书。
◎相关新闻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明确界定“幢”
即日起,对于地上地下结构、功能互为相连,整体建筑不能区隔成为相互独立的各个单体建筑的,整体建筑界定为一幢,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按一幢处理;而地上地下按结构、功能仅互相连通,可人为区隔成多个互相独立单体建筑的,整体建筑界定为多幢,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按多幢处理。
近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中如何界定“幢”的通知》,对在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中如何界定“幢”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根据《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中涉及“幢”的界定问题,按《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幢是指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因此,对于地下结构相连、地上多个主楼的建筑综合体,应当参照其结构、功能、规划等因素予以界定“幢”。(来源: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