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再次放风,正在编制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并争取尽快完成。这份意见实施后,预计将在总体方向上为兼并重组提供政策支持,比如,人们普遍期待的是,指导意见应该为钢铁企业所上缴的税赋指明分配方案,从而减少兼并重组在地方政府层面遭遇的阻力和羁绊。
另外,指导意见对于那些正在奋力跑马圈地的大型国有钢铁企业来说,也将有如得到了尚方宝剑。不过,这份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否能为整个行业整合与结构调整提供合乎实际的指导,彻底扭转多年来积攒下的弊端,业界并不乐观。
税收安排是关键
对于即将出台的指导意见,业界最为关心的就是其中关于税收分成的安排。北京科技大学钢铁业专家许中波就对时代周报表示,税收安排将是指导意见最为关键的部分,这一部分有明确规定,指导意见才能起到实质作用。
在中国钢铁业界,行业整合最大的阻力不是企业不积极,而是地方政府不愿放手。在中国当前财税体制下,很多地方政府是依靠钢铁企业的税收来维持机关运转和经济发展的,如果企业被兼并走,地方政府损失不仅是名义上的GDP,而是实实在在的“口粮”。
以河北省迁西县为例,在这个中国有名的钢铁大县里,钢铁及矿业业所缴纳的税收约占到全县财政收入的70%,去年11月的金融危机深寒中,迁西县当月税收为7300余万元,比当年月税收最高额减少3.4亿元。
近年来,出于“肥水不留外人田”的考虑,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钢铁产业整合过程中,极力主导是区域内整合,去年成立的河北省钢铁集团公司已经成为这方面的代表作。最近则有陕西和山东两省紧紧跟随。而此前一直以“宝钢模式”在全国扩张的宝钢集团却相继遭遇挫折,它与马钢集团的姻缘阻断很难说不是地方上不愿放手的原因。
此番制定指导意见,不在利益相关方的工业和信息化是否能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和妥善的安排,这被认为是指导意见避免沦为走过场的关键。
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大勇认为,完全规定的太死缺少操作灵活性的方案也不合适,“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各个企业之间的情况也不一样,不仅要利益分成,还需要风险共担,总之是要慎重,不宜于一刀切。”
不仅仅是税收,包括产权转换、债务处置和人员安排等方面,都需要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才能完成,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将是未来指导意见需要明确的地方。
业内专家认为,指导意见最合适做的,应该是为兼并重组提供制度保障和操作氛围,通过比如减免交易成本等措施鼓励引导钢铁企业自行完成重组,如果一直依靠政府之手包办,即便是捏合起来也没有创造性,容易留下烂摊子。
担忧所有制歧视
一份政府指导意见的出台正值钢铁行业深陷“国进民退”的大背景之中。9月初,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终于完成了对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重组签字仪式。这个交易以其典型的亏损国企重组赢利民企的特点而成为关注焦点。
中国钢铁业已经成为大型国企跑马圈地的欢乐场,在政府的鼓励与主导下,此番政府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将为大型国有钢企跨区域重组开路搭桥,一股国进民退之风势必刮得愈深愈远。
银河证券分析师孙勇表示,指导意见明显是政府主导的行政性成分超过了市场化成分,也就是说是偏向国企去进行兼并重组的,如果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的话,其实根本不需要这样一个政府的意见。
孙勇指出,现在需要关注的是,指导意见主要针对的是国企和国企重组,那么民企和国企之间重组如何安排需要细化。行业内部整合需要有合适的定价,现在的问题是这种定价由市场决定还是由政府决定。
今年7月份,民营的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吉林通化钢铁集团,结果发生了建龙派驻人员被打死的极端案例。随后又发生了河南林州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不同意将企业卖给民营企业凤宝钢铁有限公司一事。
上述案例都说明了国有钢铁企业重组改制成民营企业过程中遭遇的困境,而另一方面,民营钢铁企业被国有钢铁企业兼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的是民营企业,甚至谈判的权益都受到损害。
王大勇指出,现在钢企重组主要是在大型国有钢企之间整合比较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整合案例比较少,民营企业也比较少,指导意见在规范兼并重组中,希望不要出现所有制歧视。(时代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