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省政府决定对全省各类煤矿进行包矿驻矿管理,各包矿、驻矿人员必须在今日中午12时前全部到位。
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了第3号公告,要求切实加强对全省煤矿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一步落实包矿、驻矿责任制。
省政府安委会要求,驻矿人员需直接对派出单位和包矿领导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实行24小时跟班监督,并将每班情况向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和包矿领导汇报。包矿领导直接对派出单位负责,必须及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每周到煤矿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驻矿、包矿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将由派出单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重追究党政纪和刑事责任。
包矿、驻矿人员是否能真正履行职责?省政府安委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受理举报投诉电话:0371-65865839、65866110(传真)。[郑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