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底前 唐山钢企治污不达标一律断电停产
燕赵都市报报道 记者11月9日从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唐山市将采取严厉措施,推动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达标建设,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切断生产供电,停产整治。
唐山市是钢铁大市,钢铁企业在发展经济、安排就业等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但它们也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第一大户,为推动钢铁企业治污工作深入展开,有关部门制定了《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方案要求,各企业要在2010年6月底前要完成主要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淘汰3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配套设施;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提高企业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所有钢铁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计,达到《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中规定的二级标准等六项任务。
据了解,过去考虑到种种原因,一直未真正采取强制手段让企业停产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姑息了企业的违法行为。下一步,唐山将下决心改变这种局面,对不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达标建设的企业,坚决采取断电停产措施,未经市环保局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未完成污染治理达标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发改、环保、国土、工促、工商、税务、电力等部门不予办理或续办任何手续。对达标建设工作不力、污染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影响的钢铁企业,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