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财讯]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统计局决定从09年起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从业近7千万人员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
据中国经济周刊11月11日报道,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10月27日表示,国家统计局决定从09年起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
这意味着,中国工资统计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在今后的工资统计中,统计数据将更科学全面。
私企工资相当于“平均工资”6成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推算,2008年底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约有6,676万人,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所包含从业人员1.2亿的54.75%。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分布几乎涉及到所有的行业门类,比较集中的是:制造业占私营从业人员总量的54.20%;建筑业占14.18%;批发零售业占10.42%。
调查显示,2008年统计的不包括城镇私营单位的职工平均工资29,229元,而此次调查的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约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0%。
上述数据一公布,引来公众对“抽样调查”如何抽样提出质疑。因为抽取不同的私营企业,得出结论会大不相同。
“这次抽样调查主要针对的是全国的私营企业,对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私营企业是全部调查,100人以下20人以上的私营企业是按10%抽样调查。”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10月2日表示,这次发布的2008年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包括之前发布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其实就是一个工资的平均数,“对每一个企业而言,只报了两个数,基本上就是企业全部工资总额除以员工人数,得出的一个平均工资。”
城镇私营企业工资平均数在引起公众广泛热议的同时,这个数字在私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震动。
“这次统计的私营企业平均工资数字对私营企业来说比较虚,我们更多地关注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指导线和交社保的底线、上线,因为这些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上海清美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朱亚利说。
企业管理者对此数据的淡漠,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看来是很正常的事。
“私营企业的管理者之所以关注最低工资,是因为影响到企业的成本;关注工资增长指导线也是担心成本的提高。但是工资增长指导线和最低工资调整与否,以及调整多高多快,恰恰是与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联系在一起的。相比而言,劳动者更关注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这个数字。”苏海南说。
除了劳动者对这个数字的关注度高之外,此数字对政府的决策意义更大。
“对政府来说,通过对城镇职工的工资水平及增长速度、私营企业劳动者工资水平及增长速度进行对比后,可以明显看到私营企业劳动者的收入偏低,增长速度偏慢,这恰恰是劳动报酬比重偏低的重要影响因素。有了对这个宏观数据的把握,能够为我们在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贯彻实施方面提供方向。”苏海南说。
加入私企后,“平均工资”会“被增长”吗
相关资料显示,2008年以前的统计制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并不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目前城乡职工总数是4.1亿,而目前纳入统计范围的职工只有1.2亿。也就是说,社会上的绝大多数职工尚未被纳入统计范围。
“现在统计范围的扩大,是国家统计局对现行统计制度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原来的统计范围偏窄,比较适用于计划经济条件和转轨过程中的一部分情况,现在扩大了统计范围,有利于适应现在中国整个经济结构、经济体制变化的实际情况。”苏海南说。
将私企工资纳入调查范围因为跟工资“被增长”一词的提出的时间挨得太近,难免让人产生是为力避“被增长”之嫌,但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对此给予坚决否认。
“将私企工资纳入调查范围的试点2年前就已经开始了,而'被增长’这个词也就是09年上半年才出来的。做一项新调查,不可能是今天说做,明天就做,后天就发布,肯定要有试点。当数据报上来以后,再进行评估,如果方法不完善,还要继续完善方法,之后还要从部分地区到全国范围一步一步推广。我们在2007年、2008年进行两年试点之后,到09年4月、5月份,2008年的数据各地都报上来了。可以说,相关数据在经过评估,在跟各省沟通以后,认为跟实际情况比较吻合才发布的。”冯乃林分析,这个时候之所以要做这样的调整,是因为这几年社会各界一直都有这个要求。
私企上报工资总额真实吗?
目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私营企业年均工资17,071元,并没有反映出工资的结构组成。
目前企业员工的工资组成中,有合同工资、加班补贴、津贴补贴和三险一金等。而三险(养老、失业、工伤),各地也不完全一样,平均下来每个人要交相当于自己工资的10%多一点。而目前私营企业上报的工资总额里,并没有区分出工资的构成,让人难免对此数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这个数字就是真实情况的反映,但是否完完全全真实地反映了实际情况,现在还不敢完全确定。但基本情况是反映了的,现在的数据毕竟是试点调查得出来的,待下一步做全面调查后,到底是什么状况,我们将拭目以待。”苏海南说。
冯乃林介绍,今后,国家统计局还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工资统计制度。除了扩大工资统计单位的范围外,还要完善统计指标,增加反映劳动报酬结构和差异的指标。
“根据工资的不同构成,我们打算下一步在工资统计中,要求各企业不能只报一个工资总额,还要细分到工资总额中发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是多少,津、补贴是多少,代交的保险或者公积金是多少,都分开来报,这样我们下一步发布工资的统计数据也会更细一些,大家也会很明了地看到到底有多少增长或减少,是因为什么因素造成的。这样公布出来的数字大家就会觉得跟自己的感觉比较接近。”冯乃林司长说。
(程曦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