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2010年1月1日起,工信部将公开发布并定期更新企业报送备案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数据,为社会各界提供了解、查询、检索汽车燃料消耗量的信息平台。
按照工信部《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2010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总质量3.5吨及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需将不同油耗车型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样本报工信部备案,工信部将定期公告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
22日,工信部装备司召开会议通报建立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情况并听取意见及建议。截至22日,60多家企业近4000个车型的油耗标示已按要求备案。(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