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业内人士称“力拓案”对2010年铁矿石谈判影响不大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0-1-13 9:23:24  兰格钢铁
    据证券日报1月12日报道,去年掀起一阵喧嚣的力拓间谍案在侦查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有了新进展。1月11日下午,力拓声明称,有关机构对“力拓胡士泰案”的调查已经结束并移交给了检察机构。这距离胡士泰等四名力拓员工2009年7月5日被拘已超过180天。

    法律界人士指出,这属于法律正常的程序,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材料充分的话,将会向法院提起公讼。而钢铁业分析人士认为,力拓案表明了中方认为在铁矿石交易中,力拓使用了不正当手段,然而这对铁矿石谈判的影响已经在拘留和批捕时释放了,对2010年的谈判影响不会很大。

    力拓不予评论

    检方或将两个月后提起公诉

    铁矿石部门执行总裁SamWalsh在声明中表示“案件的移交是根据中国法律的程序而进行的下一个阶段,在此时力拓不适宜发表任何评论,而只能重申希望案件能以透明的方式迅速得到处理”。

    去年7月5日,胡士泰、刘才魁、葛民强、王勇四名力拓集团驻华员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四天后,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称“胡士泰等四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而8月11日正式批捕时的罪名则降格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按中国相关法律规定,除非申请延期,昨日将是公安部门对力拓集团胡士泰等四名涉案人员的侦查的最后一天,侦查之后案件将转入起诉和判决阶段。

    “按照一般程序,案宗由公安机关交给检查院后,由检察院决定是否符合条件提起公诉,如果符合条件就将提起公诉,不符合的话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的王志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据王志斌介绍,检查机关一般会在两个月内提起诉讼,但是如果案情复杂或者退回侦查就说不准了。

    目前,检查机关将以何种罪名起诉力拓四名涉案的员工仍没有披露。不过王志斌认为,窃取国家秘密与侵犯商业机密的区别主要是被窃取的信息定性问题。国家机密是个很抽象的概念,一般来讲,重大核心技术类、或者还没有公布的国家规划类信息,比较容易涉及到国家机密。

    对铁矿石谈判冲击已释放

    矿石进口量再创新高

    兰格钢铁网资讯部副经理李钊认为,力拓间谍案在批捕的时候对中国铁矿石贸易的震动比较大,那时批捕就相当于认为力拓员工在铁矿石贸易或谈判中的行为不正当,接下来的诉讼和审判只能是余波了,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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