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三不准”相关规定将出台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0-1-22 8:35:10  兰格钢铁
    [世华财讯]保监会主席吴定富21日表示,有关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相关规定即将出台,保险资金不允许投资居民住房、商业房地产以及参与房地产开发。当前,市场利率仍处在历史低点,债券市场收益较低,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保险资产管理面临严峻考验。

    据中新社1月21日报道,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21日在此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有关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相关规定即将出台,保险资金不允许投资居民住房、商业房地产以及参与房地产开发。

    2009年中国颁布了新《保险法》,进一步放开了不动产等收益和风险较大的投资渠道。近年来,中国保险资金总量持续增长,运用渠道逐渐放开,到2009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达3.7万亿元人民币。

    吴定富强调,保险资金运用不追求暴利,其前提为风险可控、稳健经营。当前,市场利率仍处在历史低点,债券市场收益较低,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保险资产管理面临严峻考验。

    吴定富表示,2010年预计超过1.5万亿元的保险资金面临较大投资压力,保险资产存在错配风险和市场风险。部分公司扩大投资冲动较强,若管控不当,可能酿成新的风险。

    对此,中国保险业监管机构2010年将制定实施保险资产配置、股权投资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债券、股票和基金投资政策,稳步扩大基础设施投资,逐步开展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支持资产管理产品创新;实行资产管理动态风险监管,强化产品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监管。

    吴定富还指出,在当前全球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尚不明朗的情况下,要跟踪分析危机后国际金融保险机构全球战略调整计划,加强与外资公司境外股东母国监管机构的信息沟通和监管合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范风险跨境传递。

    (徐志娇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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