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层再提金融国资管理 或不在国资委财政部之下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0-3-25 8:37:09  兰格钢铁
    近日,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调研组赴沪,召集在沪银行、证券业等金融机构座谈,话题之一便是讨论加强金融国资管理。

    接近上述调研组的人士向本报表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或将把成立金融国资委作为一项议程,目前处于讨论阶段,具体讨论内容尚不确定。

    有媒体报道,国务院办公厅向各部委下发的13项重大课题中,“进一步加强金融国资的管理”在列。调研金融国资管理深意重重,一位官方背景的经济学家分析,是因为此前的问题并未完全理顺。

    争议汇金模式

    金融国有资产,作为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不归属国资委管辖。而自2003年12月中央汇金公司成立后,肩负商业银行改革重任的汇金公司,部分承担了“准金融国资委”的职责。

    汇金公司作为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之初,外界曾认为其只作为国家用以实现外汇注资的一种特殊政策工具(SPV),并不具备管理金融资产的实体功能。但2003年开启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汇金不遗余力相继帮助几家国有银行完成财务重组、股改、上市之路。

    目前汇金公司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了国家开发银行、工行、中行、建行、光大银行、中再、中国建银投资、银河证券、申银万国、国泰君安等银行、保险、券商金融机构。

    一位国有大行人士表示,与国资委相比,汇金只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在人事权、财权方面并没有多少话语权;目前国有大行的人事任免,一般是先经过董事会选举通过,最终由上级部门拍板。

    随着2007年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公司”)成立,汇金整体划归到中投名下,中投对外投资过程中,曾经遭遇到外界的一些质疑。

    尽管中投开展投资业务和汇金代表国家行使股东职能的行为之间有严格的隔离,但一位国有大行人士分析,“海外仍然对此多有质疑,其中汇金的定位是一个重要因素。”

    同时,商业银行人士也表示,金融国资现有的多头治理、分散治理的模式也引发各界诸多思考。

    目前,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多头治理模式中,包括汇金公司、财政部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派驻董事行使股东权利;同时,财政部还负责有关会计、税务、绩效考核方面工作。人民银行在国有银行股改过程中,作为是牵头单位,除承担央行角色外,仍承担部分监管职责,诸如反洗钱、每年信贷业务规划、外汇头寸等;另外,银监会作为主要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业务监管。

    “分散治理模式下,各个部门权力边界还得进一步清晰、明确;所有者有所有者的边界,央行是央行的边界,监管有监管的边界。同时,这种模式是不是最合适,也值得反思。比如,同一个权力是分散的,这肯定是个问题。”上述大行人士坦言。

    “三种模式”讨论

    接近调研组的人士透露,未来金融国资委可能作为独立的部门;管理范畴可能从金融国有股权,延伸到其他方面;而汇金公司仍将存在。

    2006年,有关“谁来掌握国有金融资本”的争论中,官产学各界曾对金融国有资产需要什么样的出资人及如何管理问题探讨过三种模式,即对汇金公司赋权、成立独立的金融国资委,以及由财政部金融司行使管理职能。

    上述三种模式中,曾一度倾向于对汇金公司赋权方案;而成立独立的金融国资委成本最高,行政色彩浓厚,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职能可以和公共政策的目标相分开;由财政部金融司代行职能,成本最小,但其有行政色彩,且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职能和财政部本身公共财政职能目标存在冲突。

    商业银行人士对提议重新设立金融国资委的想法充满不解。一位大行研究部人士分析,金融国资管理改革的方向应该是通过股权进行管理,坚决走市场化的路子,而不是重归行政化管理。现在国有银行,由汇金公司管理的模式,已经摸索了几年,已经接近成功了。

    同时,如果成立新的金融国资委,权力将如何重新界定和分配也是一个关注的焦点。上述大行人士质疑,在设立金融国资委的同时,其他监管机关能不能“退出”。

    “现在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已经够多了,可以说,现在每天都有不同的监管机构在这里检查工作。监管部门恨不得把自己的监管办法,做成机构的管理制度。”上述人士坦言,“适当的监管是必要的,但不能取代商业银行自我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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