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第6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媒体见面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陈宜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巡视员武涌、中国绿色建筑节能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有为就建筑节能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十一五”规划提出,2006年~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20%左右。《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也确立了一系列建筑节能目标。这些节能目标能否实现?在媒体见面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出了肯定答案。
国务院要求,在施工阶段,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要达到90%。这是一个约束性指标。武涌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检查的结果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新建建筑在施工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已达到92%。今年,这个比例将上升至93%。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08年~2010年,要完成北方采暖区1.5亿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截至2009年底,我国已改造完成和正在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已达到1.37亿平方米。武涌在媒体见面会上表示,在今年底之前,北方采暖区1.5亿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可以完成。
据武涌介绍,目前我国已经有21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38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通过了审批。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审批第2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此外,在“十一五”期间建成100项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目标也提前实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