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已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以市政府令形式发布实施。管理办法将理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北京物业管理将以首都标准设立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准入门槛。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获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通过。今后,北京物业管理将以首都标准设立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准入门槛,努力改变物业公司小而散的现状,不断提升物业公司的服务管理水平。
管理办法将严格明确物业公司与城市公共服务部门间的职责界线,确保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维修管护工作安全有效进行。
同时理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的职责,更好地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此次《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之所以以政府令形式颁布而没有作为地方性法规,主要是考虑多渠道住房供应体系与单一物业管理体制之间的矛盾,是目前物业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承担在物业行业中的市场监管责任,在行业细分、市场准入、服务标准、收费价格等方面出台具体措施。先由市政府出台相关规章,待进一步积累经验统一认识后,再适时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北京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