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财讯]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企业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
综合媒体9月27日报道,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通知》从住房用地供应和审批以及批后监管等多方面对各地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增加了一些限制性条件。这将直接打击当前房地产用地开发过程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如囤地。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通知》要求,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
《通知》要求,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对于土地市场,《通知》要求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根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为了防止企业囤地,《通知》要求严格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管理,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当在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综合用地的,必须在合同中分别载明商业、住房等规划、建设及各相关条件。
根据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统计,截至9月25日,北京商品期房成交继续大涨,9月份总成交达到9,428套,其中住宅为7,432套,较8月同期上涨77.4%。剔除经济适用房及限价房后,商品住宅总成交为6,910套,同比上涨75.5%。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楼市成交迅速回暖,已经有拉动房价再次上涨的苗头,由此二次调控可能推出。从权威渠道获悉,细化、深化房地产调控的有关政策已经酝酿成熟。
据统计,楼市回暖中“二八现象”非常明显。新政后北京82个预售项目在9月份来合计销售3,842套,其中15个项目销售套数达到3,032套,占到楼市签约的近8成,并且签约量超过100套项目中(除莱圳家园外),均价全部为不足2万元的中低价项目。
更为重要的是,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目前宏观调控政策并没有放松,但是市场已经明显适应了政策,连续5个月压抑的需求很可能在10月出现大爆发,这一预期明显增强了开发商的信心。
分析人士认为,楼市成交迅速回暖,以及由此拉动房价再次上涨的苗头,可能招致二次调控措施的出台。为此,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日前提醒开发商,必须保持冷静,合理定价,否则可能招致更严厉的调控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