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之官方行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翟烜)昨天,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对于由来已久的小产权房清理问题已经进入最后审批阶段。
在昨天上午召开的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座谈(培训)会上,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表示,全国小产权房问题清理领导小组正在组织调研,研究提出清理工作方案。前不久,领导小组办公室刚刚对济南、郑州以及南京等小产权房违法现象严重的城市进行了调研,并了解情况,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提供了借鉴作用。
另一位国土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此前,我国确实成立了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的“关于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一直进行着调查和研究,并在各地进行了实地探访。
此前,李建勤公开表示,当前,对于各地发现的小产权房问题,将采取“一案一处理”的方式。对于全国小产权房的处理,要等到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他当时表示,国土部等十四部委正在研究制定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
昨天下午,国土部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小产权房清理工作方案目前已经初步完成,并已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正在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发布时间有待国务院最终敲定。
针对北京小产权房问题,李建勤介绍说,北京市的违法线索多分布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违法土地现象以及小产权房问题。在国土部12336开通一年接听违法线索分布中,河北省以2575个位居榜首,山东以2296个位居第二,北京以976个排名第6位。
■北京判例
尚未销售的拆除卖出的等候处理
本市在整治和处理小产权房过程中,一个可资借鉴的判例是怀柔区杨宋镇出售集体土地建房一案。该案今年在被国土部挂牌督办后,市国土管理局、怀柔区政府提出四点处理意见。
这四点处理意见为:一是对违法建设立即叫停,责令开发商停止对外销售,并采取停电停水措施;二是对尚未销售的和2007年12月30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并拆除所有圈建的围墙;对2007年12月30日以前销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国小产权方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三是对已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责令退还土地;四是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开发商、村干部等有关人员的责任。
但更多的情况是,面对小产权房,国土部门执法乏力。记者从市国土局通州分局了解到,我国各地国土部门均设立有执法人员,对土地违法的查处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分别是卫星扫描、执法人员巡视以及群众举报。但存在的问题是,发现问题容易,执法效力较低。“我们没有执法权。”通州国土分局执法队负责人说。
■他山之石
洛阳全国首设国土公安
针对小产权房顽疾,个别城市其实已经在尝试“开刀问诊”,并且取得了不错成效。
早在2007年10月,洛阳市公安局国土资源警察支队在市国土资源局正式揭牌成立,成为我国第一支国土资源警察支队。洛阳市公安局在《关于规范和明确国土资源警察支队职责权限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国土资源警察支队要加强对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监督办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
2009年6月,南京市公安局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联络室,挂牌为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驻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办公室。此举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机衔接,有力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成因释疑
小产权房如何形成?
记者从国土部门了解到,小产权房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和我国施行的城乡二元结构有关。具体而言,农民在宅基地上盖房和在村集体土地盖房居住并不违法。但城市居民通过购买的形式,获得农村土地上的住房,就相当于侵占了农民的权利。随着城市房价的畸形高涨,一些乡镇和开发商利用政策漏洞,违规建设和出售小产权房,不少城市人因其价格低廉,明知没有产权保障,也毅然涉险买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