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点工作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参加单位
1 严格控制生产总量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 制定“走出去”战略鼓励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 严格新建钢铁项目核准、备案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 对未经核准、备案的钢铁项目不予办理用地手续、不予办理进口设备手续、不予办理贷款、不予供电、供水各设区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水利厅、石家庄海关、河北银监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电力公司
5 对2005年以来建设的钢铁项目进行清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
6 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考核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 加强对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监督检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
8 支持钢铁企业升级改造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
9 制定全省钢铁产业布局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0 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资委、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河北银监局
11 制定《河北省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初审实施细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 制定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
13 改进差别电价、水价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物价局
14 查处环保违规行为 省环境保护厅
15 落实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6 对未经审批和越权审批新增钢铁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进行问责省监察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