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处理基金将公开征求意见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0-11-9 9:44:49  兰格钢铁
    日前,中国家电网记者在2010年中国家用电器技术大会上获悉,备受家电企业关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制定已经基本完成,即将公布并面向社会征求企业意见。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一部分,根据《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将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都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这意味着,电器电子产品生产方将交出一部分费用充当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这部分基金将补贴给回收处理方,这为本已利润很低的家电整机生产企业又增加了一项成本支出,因此,《条例》的实施以及基金的制定进展情况备受生产企业关注。

    会上,环保部污染防治司李博洋博士介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求意见稿将很快公布,也将很快公开征求意见。征收的产品范围包括空调、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和电脑,但他并未透露每类产品的征收标准。李博洋博士进一步表示,因为《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目前《条例》整体的进展工作已接近尾声,处理基金的管理办法会在条例实施之前公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企业还是更关注基金的征收标准,如果以每台家电产品十几元的标准收取,生产企业为此每年支出的费用将非常可观。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柴新建表示,时近年底,生产企业对明年的规划都已基本做完,此时再增加这样一部分费用对企业的压力可想而知,而且对一些大型企业的收取将动辄上亿、十几亿,企业承担起来将会有困难,他建议应该推迟《条例》实施的时间。

    对此,李博洋表示,因为处理基金的管理办法由财政部牵头起草,具体的征收费用还不便公布,但他表示,不同产品因为其处理难度不同,征收的费用也不同。

    他特别强调,根据《条例》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基金的管理办法和制定的过程必须要征求相关方的意见,这其中第一个要征求的就是家电制造企业的意见。李博洋建议,不论有什么样的意见,家电制造企业都可以积极反应,包括操作层面的想法。处理基金管理办法公布以后一定会征求生产企业意见,请生产企业放心,不会出现不经征求意见就直接实施的情况。

    中国家电协会副理事长王雷表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实施对家电企业产业发展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产品价格都有重要的影响,而《条例》中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制定更是牵动家电制造企业的关注,家电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政府相关部门做出更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决定将有实际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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