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4日,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在《官方日报》上发布公告,对2010年8月2日所发布的对中国碳钢螺母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进行关于范围限定的澄清,内容如下:
征收64%反倾销税的税令仅针对7318.1603和7318.1604项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产品:硬度为2、5、8和2H的1008-1045的单件碳钢螺母;六角或四角;中心钻孔直径不超过1寸半并有内螺纹;上下面均为平面;无论是否有金属涂层;原产于中国的碳钢螺母。若不满足上述条件则不在征税范围之内。
另外,蝴蝶状螺母、安全性更高的尼龙钻孔螺母、橡子螺母、法兰或突边螺母、T型或“TEE”型螺母、锥形螺母和铆接螺母(加长柱状螺身加突边底座)不在征税范围内。螺身内含有垫圈或者螺身是任何六角或四角以外的组合形状(如圆锥形或圆柱形)的碳钢螺母也不在征税范围之内。
有关涉案企业可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58280855;传真:010-58280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