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物馆新馆工程主体钢结构工程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0-11-18 14:29:51  兰格钢铁
    详细内容:

    编号70331所属地区成都市

    项目名称成都博物馆新馆工程主体钢结构工程所需用的钢构件招标

    标段名称成都博物馆新馆工程主体钢结构工程所需用的钢构件所属行业科技文教旅游

    招标类别其他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8日到2010年11月24日

    成都博物馆新馆工程主体钢结构工程所需用的钢构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博物馆新馆工程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审批【2010】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文化局、成都博物院,代理业主为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成都博物馆新馆建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09】233号和《研究成都博物馆新馆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09】236号)的精神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补助3800万元,其余资金由代理业主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钢结构工程所需用的钢构件(并包括钢柱脚、预埋件、节点、铸钢件、栓钉、高强螺栓及其它相关构件、配件等,下同。)加工制作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招标核准意见、成办发【2009】48号文件精神和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本招标项目代理业主)和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审批函【2009】242号、成发改审批【2010】39号)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代理业主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工程名称:成都博物馆新馆工程;

    ⑵工程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广场西侧,小河街以东,西御街以北,人民西路以南。

    ⑶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0742㎡,建筑面积约65000㎡。

    ⑷本次招标项目总用钢量约14000吨。

    ⑸进度要求:

    ①供货进度:首批供货时间不得迟于承包人中标之日起第80个日历天;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钢构件(并包括钢柱脚、预埋件、节点、铸钢件、栓钉、高强螺栓及其它相关构件、配件等,下同。)的供货期不得超过承包人中标之日起第140个日历天;且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全部钢构件的分批次供货时间应完全满足发包人对成都博物馆新馆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每批次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②招标人安装(施工)进度计划(仅供投标人参考):2011年3月11日—2011年6月30日。

    ⑹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成都博物馆新馆项目所涉及的钢结构深化设计、钢材等相关原材料采购、钢构件(并包括钢柱脚、预埋件、节点、铸钢件、栓钉、高强螺栓及其它相关构件、配件等,下同。)加工制作、防锈、防腐、防火、钢构件运输至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地点、相关检测检验和试验、钢结构工程现场安装全过程技术服务(配合)和钢构件缺陷修复。

    ⑺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⑴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投标人需具有以下类似业绩

    ⑴投标人在2007年至今,至少已完成1个同时满足单体建筑高度不小于75m、悬挑跨度不小于35m、悬挑层数不少于3层、单体建筑用钢量不小于1.2万吨的大型多高层复杂钢结构公共建筑工程的钢构件加工制作(供货)或钢构件加工制作(供货)并施工的业绩。

    ⑵本次招标所指公共建筑工程仅限于: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的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大会堂、酒店、机场航站楼、写字楼工程。

    ⑶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为:

    ①若业绩为钢结构加工制作(供货)及施工业绩,则投标人需提供经业主或总承包单位加盖鲜章的、且内容完整的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承包合同复印件(合同中的“合同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完整、全部提供,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②若业绩为钢结构加工制作(供货)业绩,则投标人需提供经业主或总承包单位加盖鲜章的、且内容完整的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承包合同复印件(合同中的“合同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完整、全部提供,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以及由业主或总承包单位出具的供货完成证明(原件)。

    ③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否则投标人所报业绩将不被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受和认可。

    3.4投标人应满足的其它资格要求

    ⑴持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仅四川省外投标人提供。);

    ⑵持有由成都市建委签发的、有效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表》;

    ⑶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8日至2010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设交易大厅)

    4.3报名条件:

    ⑴投标人营业执照证书(正、副本);

    ⑵投标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正、副本);

    ⑶符合本公告第3.3条规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仅四川省外投标人提供。)

    ⑸《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表》。

    ⑹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本公告第4.3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报名处工作人员查验,并同时提交本公告第4.3条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4招标文件售价:15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5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13日12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本招标项目代理业主)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地址: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饭店A座4楼“成都博物馆”项目建设办公室

    邮编:610015

    联系人:马工

    电话:028-86985056

    传真:028-86985056

    8投诉受理单位

    成都市招投标监督站,电话:8664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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