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节能家电如何为阶梯电价保驾护航?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0-11-30 10:14:49  兰格钢铁

  阶梯电价的实施已势在必行,除了对能源节约、居民消费观、日常用电习惯产生巨大影响外,也为“绿色家电”的技术升级和市场调整提出了更多的挑战和机遇。

  又到一年供暖季,又是一场对电力供应和取暖家电的大考验。

  相比对“千年极寒”的担忧,人们更关心阶梯电价的具体实施时间和方案,所以从国家发改委开始向社会广泛征求对阶梯电价的意见开始,对这一政策的讨论便不绝于耳。

  所谓阶梯电价,即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电力设施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

  阶梯电价在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并不是一个新鲜词,包括我国周边的马来西亚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很早便开始实行阶梯电价的计费方式,但对我国已经习惯了按固定均价收取电费的城镇、农村居民而言,阶梯电价的实施将是对日常用电习惯发出的一股强有力的冲击波。

  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当前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而对军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是许多能源紧缺国家为应对能源价格高涨、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发改委还强调,资源产品价格充分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而资源价格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价格机制,这也给阶梯电价的实施提供了指导作用。

  在阶梯电价实施前,中国的电力定价基本上是成本加收益定价或投资回报率价格模式。这种定价方法的确忽视了市场供求和竞争因素的影响,不足以适应市场变化的灵活性,也不利于电力企业参与竞争,不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率。由此引发了“阶梯电价的实质是变相涨价”、“电力企业是最终受益者”等争议性言论。加之政府习惯拿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作为电价改革的比较对象,让不少居民和业内人士对制定这一改革措施的动机产生了怀疑。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张昕竹研究员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此次阶梯电价的改革占据了道德伦理的制高点进行变相涨价,同时打着节约资源的旗号,实际上其中隐含了再分配的思想,给人的感觉是追求公平正义,可以抵消很多人的抵触情绪。

  家电观察家于清教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也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实施阶梯电价本身无可厚非,但政府在谈及原因时以发达国家的电力使用和计费标准作比较,难免会让人觉得这是一种单纯计费方式的改制,而少了一种对节能的理解。另外的一点,就是我国与发达国家人均收入差距较大,会让民众认为这是在为提高电价找说辞。”

  实行了阶梯电价是不是就真的可以实现能源的节约利用?对家中耗电大户的制造者——取暖、空调、冰箱、热水器等家电企业而言,阶梯电价的实施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张昕竹认为能源的种类很多,是可以相互替代的。例如时下很受关注的电动车,从消耗汽油的角度看是节约能源的,但其动力源所需的充电电池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另一方面,居民是否会因为用电过多导致的电价上升而减少对电力能源的整体需求量也很难说,没有人会愿意因为电价上涨而影响家用电器的正常使用,从而降低各种家电产品带来的生活品质的下降。

  也有专家与张昕竹持不同意见。WWF(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能源政策主任Stephan Singer则表示:“如果全球成千上万的消费者都选择更节能的家电产品,他们将不仅能节省生活成本,而且能帮助减缓全球变暖及其他的污染。”毕竟,节能的家电比普通产品平均耗能约节省50%。

  与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倡导节能减排相一致,从2009年实行“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惠民”等三大项针对家电制造业的刺激内需政策开始,国人的生活便与“低碳”、“节能”、“环保”等词密不可分,而整个家电业从产业链上游到终端到渠道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冰箱、洗衣机、空调等能效等级标准概念深入人心。在家电卖场,代表着高能效标准的1级能效产品成为促销员推销的重点机型,也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可。今年12月1日,经过几番探讨和修改的平板电视能效标准也已出炉,不仅引发了三季度彩电业轰轰烈烈的清库存运动,也让电视机的节能效果有了清晰的判断依据。

  面对阶梯电价,家电厂商表现出了镇定而自信的积极态度。家电厂商纷纷表示,这两年国家出台的“以旧换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政策已成为我国家电行业节能工作的重要推手,而未来阶梯电价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广节能家电以及提高民众的节电意识。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家电刺激政策的实施和节能产品的推广有可能导致两个与阶梯电价相对立的悖论。

  一是,“家电下乡”、“节能惠民”等家电政策在刺激消费者购买节能产品的同时,也在很大范围内扩大了家电产品的销售量,从总体电力使用量上来看,不一定会比原来节省多少。阶梯电价真正要限制的是那些用电量明显超过平均数据的家庭,通过经济手段来引导他们尽量少用高耗能电器,少占用一些社会电力资源,因为用电数量越多,交的电费也越高。但同时用电量的多少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家庭的经济能力,有多少人会因为多交电费而减少用电量难以确定。

  二是,通常越节能的家电产品制造成本也越高,涵盖的技术含量也越多,因而产品价格也越高。尤其在农村市场,价格是市场的主导,虽然节能产品可以省电费,但是在购买时价格比非节能产品相对高出10%,算短期账的话,省下来的电费远不如电器本身的差价。

  针对上述问题,于清教认为不能期望阶梯电价的实施会使高耗能产品为人们所抛弃。“家电企业要想满足消费者既追求产品的高能效又期望产品低价的心理,只有通过整个产业链上降低成本,在原材料、人员成本等方面控制成本才可以做到。但控制成本绝非‘偷工减料’、‘剥削员工工资’,而是需要通过技术创新达到这一目标。对产业链的成本控制,是打造绿色企业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也有助于我国的家电业从中国制造上升到中国创造。从这一层面理解,阶梯电价对我国的家电制造业将起到推动作用。”于清教表示。

  这样看来,如何依据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收入水平制定更加合理的阶梯电价制度与家电企业的节能技术升级和成本的降低同处于“天平的两端”,任何一方的失衡就会导致“阶梯电价”的不稳定。

  按照目前政府公布的两套阶梯电价的方案,一种是第一档电量按覆盖7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初步统计,全国平均为110度,即全国月用电量在110度以内的居民家庭户数占总居民家庭户数的比例达到70%,起步阶段电价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按覆盖9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210度,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5分钱;第三档为210度以上,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0.2元。

  另一种是第一档电量按覆盖8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140度,起步阶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按覆盖95%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270度,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5分钱;第三档为270度以上,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 0.2元。

  以上两种方案是否能满足绝大多数居民的用电需求尚待验证,但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还应解决无法精准测量和显示用电情况的机械电表、卡式电表等计费设备的升级换代。这与国家发展智能电网的目标相一致。

  而从家电制造业的角度来看,节能产品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品牌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优秀品牌的价值意味着高附加值的价值,而核心技术的缺失,则只能靠低档产品和代工来获取少量利润。不解决上述问题,中国家电产业便会一直在“拼规模、拼价格”的制造漩涡中不能自拔,使得“中国创造”成为一种虚幻的口号,拖累“阶梯电价”背负更多的骂名。

  为奠定家电强国的基础,在“十二五”规划中特别提到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品牌建设为突破,以提高管理水平为基础,以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为主线,通过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市场结构调整,产业合理布局,引导家电行业向内涵型方向发展,实现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这也是节能家电为阶梯电价政策保驾护航的最好方法。

  部分国家的阶梯电价计算方法:

  美国——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开始实行阶梯电价的收费机制,在阶梯定价基础上对夏季和冬季实行价格双轨制。一般来说,美国电力公司为每户居民开出的每月电费账单包括基本费用、燃油费、消费税、州税等固定项目和配电费用、发电费用、电力输送费用等按照用电量计算的项目。而按照用电量计算的费用相加,就能得出某地区的阶梯电价标准。

  法国——法国也有基本电价额度,该部分电价很低,保障一个普通家庭最基本的生活;第二阶梯为一日内高峰时段用电量,从早上6时到晚上10时间的用电量(也有的地区从中午12时到晚上10时),价格比基本用电量略高,其余非高峰时间用基本电价计算;第三档是年度高峰时段。

  日本——从1974年6月开始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按照用电量将电价划分为3个档次。各地电力公司对每档定价稍有差异。以东京电力公司为例,第一档为120度,每度电价为17.87日元(约合人民币1.45元)。第二档从120度到300度,每度22.86日元(约合人民币1.9元)。第三阶段是300度以上,每度24.13日元(约合人民币2元)。

  韩国——韩国以高电价著称。自1973年开始实施阶梯电价。根据现行阶梯电价表,以户为单位,每100度为一个跨度,按6档划分电价。在1度至 100度区间,每度电价是55韩元(约0.3元人民币)。此后每100度区间的用电价格分别是114韩元、168韩元、248韩元和366韩元。一旦超过 500度,用户需承担每度644韩元(约3.8元人民币)的超高价。

  马来西亚——该国从很早就开始实行阶梯电价制度。马来西亚西部家庭用户的电费计算分为每月少于400度和每月超过400度两档。若每月用电量少于400度,那么在零至200度和201度至400度两个区间,每度电的收费分别为0.218林吉特(1美元约合3.08林吉特)和0.334林吉特。若每月用电量多于400度,则零至400度的电价会提高。此外,400度以上部分每100度的电价还会再提高。

  附:两套阶梯电价方案


(家电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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