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做强”的单一目标与地方政府的投资渴求相结合,加剧了央企的无边界扩张,进一步巩固了依靠垄断地位获得高额利润的发展模式。央企的定位再次面临拷问
在地方政府主导的产业整合中,人们看到了央企群体进军的态势。
山西煤矿整合后,华润、中海油、中电投、大唐、华能、华电、中国建材、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国电、中化等十家央企与山西省签署了战略协议。“十二五”期间,仅已明确投资金额的战略协议就近8000亿元。
从地产到汽车再到电力、机械行业……同样的一幕也在上演。
原本作为确保国家经济运行安全而生的“共和国长子”,“做大做强”的目标追求与地方政府的投资渴求汇合,加速了在地方的无边界扩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为此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国有企业所有权政策要明确,需要法律来规定国企边界。”
“500强不是500大,大是无边界的,多大才是大呢?大的目的是什么?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保育钧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有经济学家甚至感言,若央企仅仅依赖垄断地位长期获取高额利润,对中国经济而言的弊处会显而易见:“在百分之一百甚至百分之几百的巨额利润下,谁还会珍惜靠自主创新获得的百分之十几或者是百分之几十的利润?说得更严重点,央企垄断利润的不断膨胀,虽然看起来是全民资产的提升,但结果有可能导致全社会福利的净损失。”
垄断的“追求”
从理论意义上看,央企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石油、电力、自来水、电力、通讯、公交等提供公共品的上游行业,现实的情况是,央企所涉足的行业不止这些。
以地产行业为例,一百多家央企中逾七成涉足地产业。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全国主要城市成交总价排行前10名的高价地块中,六成买家有国资背景。
对央企有怨言的不止房地产行业。
曾是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的赵友山说,他所创办的哈尔滨龙庆石化贸易有限公司在与中石油、中石化“斗争”多年后,不得不和竞争对手商谈收购事宜。
高峰时期,赵友山曾拥有7个加油站、4万多立方米容量的油库以及铁路专线等配套设施,资产1亿多元。与黑龙江省诸多的民营加油站一样,赵友山的公司最初由于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停止供油,开始进入半停业状态。到了2009年初,当地的民营加油站彻底断油,有的完全停业。赵友山试图成立“民营石油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民营石油经济的联合体来参与市场竞争。但大部分民营加油站已负债累累,成立联合体的想法因此夭折。目前,黑龙江省内的民营加油站已被中石油尽数收入囊中。
在财经评论家储著胜看来,央企在某个区域形成垄断带来的后果是破坏了市场公平原则。“央企员工通过央企的特殊地位,享受了非同一般的物质待遇,这实际上是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其他社会公民的利益,是一种分配的不公平;而央企凭借自身的垄断优势和政策资源,与其它经济主体进行不太公平的竞争,是一种竞争的不公平。”
不久前,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专访时亦表示:“从战略意义讲,市场经济国家不靠民间资本不行。目前很多国有企业进入竞争性行业,进入房地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民间资本的投资空间。从国家的长远利益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如何相互协调,共同发展需要进一步理顺和进一步思考。”
定位的“遗漏”
在储著胜看来,央企对垄断的目标追求,源于对其自身定位的认识遗漏,而这其中又有着深刻的原因:一方面,央企作为“共和国长子”,一直享受着其它企业所无法享受到的种种政策待遇。久而久之,一种“无所不能”的情绪开始在一些央企当家人中悄然蔓延;另一方面,则是管理部门给央企设定的过于单一的发展目标。
作为央企的出资人代表,国资委的首要任务毫无疑问是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因此,在国资委成立之初,曾给所管辖的196家央企定下目标:如果在三年内无法成为所属行业的前三名,国资委将以出资人的身份介入,给企业“找婆家”。
在这道生死符面前,“做大做强”肯定成为央企追求的首要目标,并由此迈开了扩张的步伐。
从2005年到此后的数年时间里,央企经历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内外扩张。同时,央企也成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对象。这种“央地同盟”的现象从最初的几个东部省份,蔓延到河北、江西、甘肃、湖南、河南、安徽、重庆等十多个省市,并在金融危机爆发后的2009年达到顶峰。
“从出资人的角度讲,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没有错,但作为央企,还应负有双重责任。”泛太平洋企业研究中心董事长刘持金说。
“股东利益最大化,绝不能片面理解为公司利润最大化、股东金钱最多化。它应当是在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除了维护股东利益、企业经营者的利益,还要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大成律师事务所付明德律师说。
国资委的“天平”
国资委在成立之初的定位是国有资产出资人,此后不久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国资委是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
作为出资人,国资委提出的保值增值目标无可厚非。只是,在创造利润和承担社会责任这个矛盾的面前,国资委的天平如何平衡?
此前,国资委曾要求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一些央企在表面退出后,暗地里通过各种手段,仍然活跃在房地产领域。
“目前,房地产仍是最赚钱的行业之一,如果我们退出了,根本完不成国资委的考核任务。”一位央企的老总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在2008年1月,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从八个方面概括明确了央企的社会责任,即: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而央企成立之初确定的“有利于国计民生、最大限度地增加人民福利”的目标,并没有明确写进《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