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王正伟12月7日主持召开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载办法(草案)》。该办法将为适应我区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下,提高公路使用效率和寿命,鼓励运输业户合法装载,促进公路运输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载办法(草案)》结合我区实际,从工作职责、源头和路面治理等方面,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治超工作的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责任,界定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具体标准,明确规定了治理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行为的各项制度和路面治理超限超载的各项措施,以及对承担治超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措施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载办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运车辆为超限超载车辆: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二十吨(不含本数,下同)的;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三十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四十吨的;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五十吨的;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五十五吨的;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7、行驶农村公路,车货总重超过二十吨的。同时,禁止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
王正伟在会上指出,近年来,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问题,在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治超治限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全形势好转,市场秩序稳定。但不能掉以轻心,要重拳出击,打好治超攻坚战;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管理,加强路面综合执法,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扣分制度、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和货运企业信誉等级制度。要依法治超,规范治超执法行为,自治区监察厅、纠风办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杜绝“乱设卡、乱收费、乱发刊”三乱行为;要注重合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分工合作,聚力攻坚的治超工作大格局;要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听取了监察厅关于全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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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全区公路通车里程225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160公里,国家高速公路网宁夏境主要路段基本建成,实现了所有市县1小时上高速、沿黄城市带所有县市(区)10分钟上高速。
目前全区有营运货车101254辆,年完成货运量23亿吨,货物周转量497亿吨公里,分别占全区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76.7%和65%,成为主要运输方式,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有货运营业户360000户,从业人员15万余人,成为一个分布广、流动性强,吸纳就业人员多,收入相对稳定的行业。由于受利益驱动,一些运输业户为降低运输成本、赚取更多利润,普遍超限载运输,给全区公路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运输市场和汽车生产秩序造成了极大危害。(新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