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红利上缴比例2011年起提高5%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0-12-31 8:30:18  兰格钢铁
    中石油、中石化等15家垄断型央企将缴纳税后利润的15%

    南都讯驻京记者杨章怀财政部日前决定,从2011年起,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即“红利”)比原来普遍提高5%。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告诉南都记者,虽然此次上调的幅度不大,但迈出了“可取的一步”,国家将多收的钱用于保障民生,有利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

    具体收取比例分四类执行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中指出,从2011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具体收取比例分四类执行:第一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5%,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15家垄断型央企;第二类上缴“红利”10%,主要是中国铝业、中国有色以及钢铁等78家企业;第三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5%,主要是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33家企业;中国储备粮食管理总公司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为第四类,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央企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后大幅亏损,1994年,国家停止向央企收红利。但之后一系列的改革使国企扭亏为盈。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央企不分红”的历史停止,但上缴红利“适度、从低”,如:石油石化、电信、煤炭、电力、烟草等上缴10%,第二类企业上缴5%;第三类的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暂缓3年上缴。

    近几年来,因利润剧增的央企上缴红利比例偏低,导致去年全国多个地方出现央企竞标“地王”,一些央企盲目投资,以及央企高管和职工收入和福利过高,网上一度出现“抄电表的年薪10万”的帖子。据统计,我国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相隔10倍,我国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专家:理想状态是上缴利润“大头”

    “垄断型国企,用的是全民资金投资,其利润也要回馈于全民,”苏海南认为,此次在原有的基础上,普遍将央企上缴红利提高5个百分点,“迈出这一步是可取的”,财政部将多收来的钱投入到保障民生领域,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但苏海南认为,理想的状态是央企上缴利润的“大头”给国家,央企留下合理适当部分,用于其科学合理地扩大再生产,提升技术水平等。

    此外,《通知》还从明年起,将教育部等部委级事业单位的所属的652家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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