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亿力森达电气设备二期生产项目已由沙县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10]招标核字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亿力森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三明亿力森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沙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6095.89平方米;结构质式:厂房二为三层框架结构,局部钢结构,厂房四为二层框架结构,局部钢结构,工程总造价约为6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亿力森达电气设备二期生产项目厂房二、厂房四的土建、安装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2.4.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厂房钢结构部分应在2个月内完工;
2.6.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2.设计单位:福州金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根据明建筑[2010]72号文和明建筑[2010]136号文要求,投标人必须已进入《2010年度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招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2日至2011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发包价文件)每标段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7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3月14日15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2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16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十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项目经理(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亿力森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邮编:365500;
电话:8203137传真:0598-5699715
联系人:小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80号9幢2层,邮编:365001;
电话:0598-5106680;传真:0598-8590002;
联系人:张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873011451808093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