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改革开放以来,机电产品进口为提升我国产业装备水平、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创新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入WTO后,随着关税的大幅降低和非关税措施的逐步取消,机电产品进口大幅增长,进口年均增长19.2%。2010年,全国机电产品进口6603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47.3%,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0%。但目前存在引进质量不高、重引进轻消化吸收再创新、管理机制和配套政策有待完善等问题。
近日,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积极的机电产品进口促进战略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这是我国“十二五”时期促进机电产品进口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积极推动机电产品进口结构调整,逐步提高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比重,满足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求。尤其要积极推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抓好汽车等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产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
为此,《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大力推动机电产品进口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落实和产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引导相关技术和设备进口;加大对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关键零部件及国外限制对华出口高技术和先进设备的进口支持力度;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研究开发机构的进口;适时调整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严格管控限制类、淘汰类投资领域的设备进口。
同时,要加大金融、财政对进口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口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关键零部件提供信贷支持。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费用,凡符合税法所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条件的,可按税法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对于先进技术的进口,《意见》规定,国家将重点推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大对鼓励进口技术装备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支持力度。对进口《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技术和设备实施消化吸收再创新,并经认定有重大创新成果的,国家将给予支持。加强技贸结合引进关键技术。依托重点工程,重点抓好清洁能源、高档数控机床、船舶、铁路机车、汽车等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产业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