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关于对全县锰粉生产企业实施停产整治的决定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1-5-27 8:52:59  兰格钢铁
 经县环保部门检查,县内各锰粉生产企业均未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无粉尘治理设施或粉尘治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不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锰污染整治成果,根据环保部、市政府关于锰污染整治的要求和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关于印发秀山县锰行业整治专项督查方案》(渝环〔2011〕109号)要求,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从2011年5月6日起对各锰粉生产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县供电部门停止对各锰粉生产企业的生产性供电,县锰业电子监控系统管理办公室停止各锰粉生产企业的购矿权限,各有关乡镇负责辖区内锰粉生产企业停产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凡2011年8月15日前经整治仍未达到环保要求的锰粉生产企业,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文章编辑:【兰格钢铁网】www.lgmi.com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 2011年4月全国进口铁合金分关别统计
  • 2011年4月全国进口铁合金分国别统计
  • 电力紧张将加速铁合金等落后产能淘汰步伐
  • 电力紧张将加速铁合金等落后产能淘汰步伐
  • 哈萨克斯坦阿克苏铁合金厂一季度生产情况
  • 中国稀土铁合金被纳入稀土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 铁合金市场整体趋稳 波动不大(5.16-5.20)
  • 铁合金市场整体趋稳 波动不大(5.16-5.20)
  • 2011年4月份全国分省市铁合金产量统计
  • 5月16日钢厂铁合金采购价格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