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调查》一个小小的县煤炭局局长,居然在北京、海南等地有35处房产。山西省蒲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案,因为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被誉为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郝鹏俊一审被判20年有期徒刑。 巨额财产来自煤矿 官居科级的郝鹏俊数亿家财令人震惊。专案组在郝鹏俊家查获的3.05亿元违规违纪资金中,仅北京、海南等地35套房的合同房价款就达1.7亿元,还有其及亲属的存款1.27亿元。 此外,郝鹏俊夫妻因逃税罪被处以巨额个人罚金,连同判罚成南岭煤矿的单位罚金,罚金总额高达2.6亿多元,堪称“天价罚单”。 巨额财产来自郝鹏俊的大煤矿。2000年,时任地矿局局长的郝鹏俊开始经营蒲县成南岭煤矿。2004年,调任蒲县煤炭局局长后,郝鹏俊更是肆无忌惮。 2005年8月,中纪委下发文件,要求以本人或以他人名义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限期撤资。 郝鹏俊与其堂兄、妻弟签订了一份假退股协议,并依此向蒲县纪委进行了退股申报登记。而在成南岭煤矿,他和妻子于香婷仍然“说了算”。 局长身份提供便利 煤炭局长的身份给了郝鹏俊诸多便利。据蒲县纪委调查,2007年蒲县一次煤矿事故后,全县所有煤矿停产整顿,但成南岭煤矿却有禁不止。 2006年至2008年,通过郝鹏俊的关系,成南岭煤矿以夸大需求、重复申请等方式,超限额购买炸药65.5吨、雷管20万枚,并将其藏到矿井下面。 2008年2月到8月,成南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县有关部门下达停产通知书后,煤矿仍继续非法生产。 除此之外,公安机关发现,郝鹏俊还牵扯逃税、贪污等多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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