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今日公告称,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对各类固定资产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公司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此举预计将影响公司2011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10.36亿元,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增加7.77亿元,增加的利润达到2010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20.39亿元的38%;更是今年上半年归属股东净利润2.2亿元的3.5倍。
本次变更折旧年限的具体方案为,房屋由20年变更为30年,建筑物由20年变更为30年,机械设备由10年变更为15年,动力设备由11年变更为10年,工具及仪器由7年变更为5年,其他保持不变。
鞍钢股份称,近年来公司不断扩大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对设备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并定期对设备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及年修,对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进行定期修缮,提高了设备主要是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和装备水平及生产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从而在实际上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同时,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公司的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高于同行业大多数公司。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
据称,由于本次变更的影响额未超过2010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的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
这些年来,鞍钢股份多次调整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从公司公开资料可以发现,该公司分别在2003年、2006年及2008年缩短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而当时公司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理由是,可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节省现金流量,加速设备、技术更新改造。(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