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从今年11月到明年3月,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简称“三超一疲劳”),特别是要从客运车辆抓起,严格执法、严格监管,对大中客车违法行为坚持及时严格查处,以切实改善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这是继酒驾整治之后,公安部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的又一重要部署。
这是记者从19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指出,今年1月至9月,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15起,同比减少10起。但进入10月以来,全国接连发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就是要抓住导致事故最多的四种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顿路面通行秩序,以解决路面突出问题来促进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的解决,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据介绍,各地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中,超速违法行为最多。按照部署,在严肃整治机动车超速方面,各地公安机关要通过这次集中整治,坚决把行驶速度降下来、控制住,决不允许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决不允许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特别是大型客车限速更要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对超速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坚决处罚一起。
今年以来的19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中,涉及客车超员的10起,占52.6%。部署要求,在严肃整治客车超员方面,各地要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做到逢车必查,加强夜间等超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对于查出的超员客车,依法从严处罚客车驾驶人,同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卸客转运。进一步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
在严肃整治货车超载方面,各地要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治超政策,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大治超力度,加强源头管理,严把源头装载关口,减少路面压力。对本地重点源头进行全面排查,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集中进行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和属地责任。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要严格落实记分制度。对超限超载车辆,要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消除违法行为。
在严肃整治长途客车疲劳驾驶方面,各地要加强对跨省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询问驾驶人驾驶时间,提醒按时休息。要重点加强零时至6时、下午2时至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对上述时段从事长途客运的车辆,要落实驾驶人落地休息措施。
黄明强调,客运车辆是本次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对其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必须实行“零容忍”。第一次违法的,要严格处罚;第二次违法的,通知客运企业办安全培训班,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法制教育培训。各地公安机关要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制度,明确要求驾驶人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在发车前主动向乘客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并接受乘客监督。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