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煤炭安全监察局28日对外公布了三份煤炭行业“黑名单”,以此警示煤矿企业,并提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重点监管。 并非只有黑矿企,事实上,一些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矿企,在“正规”外衣的“掩护”下,往往更容易滋生出安全隐患。且看,在这份湖南煤炭安全监察局公布出的“黑名单”中,仅2006年以来发生两次以及以上事故、且在去年、今年发生事故的煤矿名单,包括了耒阳市群联村煤矿等就达到了113家——5年的时间,竟有113家,频率之高、企业之多且不论,单单是这些矿企的合法身份,便令人愤怒。 由此更加暴露出的,无疑是监管之缺失,问责之无力。同黑矿企一样,这些合法矿企,也具备追逐利益最大化的企业本性。而对权力的“公关投入”,则能极大地降低企业的安全投入成本。在这笔“划算帐”下,权利得以合谋获利,法律与监管却被架空,危险矿企得以继续违规生产,安全隐患被漠视。 作为安全隐患直接受害者,矿工们是最悲哀的。可,即便他们了解矿企的安全隐患,其实也难以做出逃离的抉择。王家岭矿难的幸存者张建龙不就再次下井了么?其原因,只不过是一个字——“穷”,生存的压力,再次战胜了死亡的恐惧。放大到整个矿工群体来看,无论是身处黑矿企亦或正规矿企,面对安全隐患,他们的困境和犹疑大都如此。而对于那些正在考虑进入矿企的就业者而言,比起选择这份工作将带来的潜在危险,监管的漠视与纵容所造成的恶劣行业环境,更是插在他们背后的另一把刀。 此次湖南省发布的煤炭行业“黑名单”,其实无异于“自揭家丑”。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政府的责任与决心。更关键的是,这传递出了监督部门严厉整顿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积极信号。这种信号导向所带来的压力,将在中底层监督部门中扩散,权力腐败和不法矿企之间“权利合谋”的生存空间将更加狭窄和困难。这对于腐化的权力,无视安全的矿企,都是一种重压。可以预见,“黑名单“式的监督机制创新所带来的整体联动效应,不仅让各级职能部门连成一片,更能为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参与提供土壤。 再者,黑名单的形式,也让人嗅到了些许服务型政府的“气味”。过去,一些就业者进入矿企,往往缺乏对企业信息的了解,带有很大的盲目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自己后悔,家人更是痛苦。而“黑名单”的出现,可以让待就业群体经此了解到煤炭企业的相关安全状况。这对那些正考虑进入某个矿企的就业者及其家属而言而言,不仅是安全就业的积极引导,更是对民众生命安全的善意提醒。正如湖南煤监局长宋元明所说,“希望“黑名单”的公布能让矿工特别是农民工远离不安全的煤矿,慎重选择,安全就业”。 煤炭行业“黑名单”,这种自揭家丑的方式,虽然暴露了诸多严峻的问题,但也恰恰折射出了当地政府敢于正视问题的勇气。这种勇气背后,是责任心和决心的有力支撑。所以说,“黑名单”背后也有一颗“大红心”。这样的“黑名单”,值得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