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终止对原产日韩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实施反倾销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1-12-5 15:05:00  兰格钢铁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11号

    【发布日期】2011-04-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6年4月8日发布当年度第18号公告,决定维持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0年第15号公告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的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5年。

    2010年10月18日,商务部发布当年度第68号公告,宣布上述反倾销措施将于2011年4月8日终止,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该反倾销措施终止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鉴于在规定时效内没有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提出复审申请,商务部也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自2011年4月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文章编辑:【兰格钢铁网】www.lgmi.com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 第七届全国省际钢结构行业组织经济技术协作会纪要
  • 北京市政钢结构2788万转让
  • 钢结构将撑起浦东“人民广场”
  • 万商云集 撑起产业湖北襄阳“钢结构”
  •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结构委员会副主任会议圆满落下帷幕
  • 伟宏钢结构承揽勤上光电钢构项目
  • 中建钢结构广州分公司举办第三届项目经理竞聘会
  • 中建钢结构广州东塔项目工地开展感恩节活动
  • 大船集团钢结构产品规模化产销
  • 光正钢构拟建十八万吨钢结构项目 投资总额6.4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