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全面上调铁矿、锡矿、钼矿、菱镁矿、滑石和硼矿的税率。铁矿石原先按规定税率的60%征收,此次调整后,今后则按规定税率的80%征收。
其余矿种方面,锡矿石为各类矿种资源税提高幅度中之最,《通知》规定锡矿石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一等矿山每吨20元;二等矿山每吨18元;三等矿山每吨16吨;四等矿山每吨14元;五等矿山每吨12元。而根据此前2011年新调整的资源税目表,锡矿石资源税从一等到五等矿山的税率分别仅为每吨1元、0.9元、0.8元、0.7元和0.6元,此次税率较原先提高了20倍。
钼矿方面此次税率提高幅度则较小,《通知》规定,钼矿石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一等矿山每吨12元;二等矿山每吨11元;三等矿山每吨10元;四等矿山每吨9元;五等矿山每吨8元,各等税率都分别比原先提高了4元。
其余菱镁矿、滑石和硼矿资源税税率也不同程度提高,此次《通知》则规定菱镁矿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由原先的每吨2元调整为每吨15元,提高了13元,滑石和硼矿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则由原先的每吨3元调整为每吨20元,提高了17元。
据业界表示,锡矿目前广泛应用于电子、石油化工、冶金、机械、能源、轻工、环境保护、农业等领域,钼矿则主要应用于钢铁、电子、化肥等领域,菱镁矿、滑石和硼矿等,目前也都应用于化工、医药和造纸领域。专家表示,相关矿种原本的资源税率就过低了,此次调整税率更加体现了资源产品的价值,另一方面此次各资源税税率提升幅度都较大,必会对相关行业成本造成一定影响。
据财政部统计,2011年资源税实现收入598.87亿元,同比增长43.4%,比上年增速加快19.9个百分点。(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郭一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对锡矿石等矿产品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锡矿石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一等矿山每吨20元;二等矿山每吨18元;三等矿山每吨16吨;四等矿山每吨14元;五等矿山每吨12元。
二、钼矿石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一等矿山每吨12元;二等矿山每吨11元;三等矿山每吨10元;四等矿山每吨9元;五等矿山每吨8元。
三、菱镁矿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每吨15元。
四、滑石、硼矿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每吨20元。
五、铁矿石资源税由减按规定税率的6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率的80%征收。
请遵照执行。
2012-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