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新疆煤田灭火进度 保护煤炭资源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2-3-14 9:17:12  兰格钢铁
   “据2008年新疆开展的煤田火区第三次普查工作结果显示,新疆在燃田火区有42处,总面积900多万平方米,每年损失煤炭资源近1000万吨,同时排放约1800万吨二氧化碳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全国政协委员胡建胜强烈呼吁,加快新疆煤田灭火进度,保护煤炭资源、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据了解,我国新疆煤炭资源预测储量2.19万亿吨,约占全国的42%。同时,新疆也是全国煤田火灾最严重的省区。虽然2001年至2011年,已治理重点火区5处和一般火区13处,保护煤炭资源约80亿吨。但由于各种原因,新疆在加快煤田老火区治理的同时,新火区却不断产生,并有扩大蔓延的趋势。
  有一组数据让胡建胜委员十分焦急:2004年国家《新疆田灭火规划》要求治理的17处火区非但尚未完成,面积还不断扩大,已由原来的460万平方米发展到742万平方米。与此同时,新生火区的数量也以每年2至3处的速度增加,燃烧面积以每年34万平方米的速度扩张。“新疆煤田火区治理的速度远不及火区规模扩张和新火区产生的速度。”
  胡建胜委员说,新疆煤田区域滥采乱掘现象屡禁不止,是造成火灾频发的原因之一。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组织和个人在已治理完成的火区内剥采煤炭资源,造成这些火区复燃。还有一些地方以治理火灾为名,非法盗采。这不仅破坏了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发,还给新疆本就脆弱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
  “资金严重短缺是彻底根治新疆田火区所面临的最大困难。”胡建胜委员表示,新疆每年1500万元投资规模远远跟不上火灾发展的速度。
  为此,他建议,国务院进一步调整政策,将待治理的一般火区中,燃烧规模巨大、危害严重、治理难度高的托克逊乌尊布拉克、奇台将军戈壁、乌苏四棵树等7个火区的治理经费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其它一般火区及新生火区灭火经费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安排,将资金追加至5000万元。
  同时,尽快出台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新疆煤田火区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规范火区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程序,严格煤田灭火准入制度;理顺各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的职责;坚持开发与保护、治理与预防并举原则,在实施资源合理开发和火灾治理的同时,坚决打击并遏制以各种理由进行的非法开采行为。
  “要对新疆境内滥采乱掘后形成的地质灾害,开展一次全面的专项普查工作,统一规划和治理。”胡建胜委员呼吁,尽快形成新疆煤田灭火工作早预防、早治理、早保护的局面,消除火灾隐患,恢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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