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3日于南京举办的中国渔船装备技术发展论坛上,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首次发布了《全国海洋渔船安全技术状况报告》。《报告》将为我国各级政府制定渔船发展政策、改进渔船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撑,并为我国应对渔船国际新规挑战提供重要决策依据。《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渔船安拿总体技术状况不容乐观,面临的形势也十分严峻。
《报告》指出,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渔船总数为106.9万艘,其中,海洋渔船30.26万艘、内陆渔船767万艘。目前,我国海洋渔船呈现“五多五少”的特点:小型渔船多、大型渔船少,木质渔船多、钢质渔船少,老旧渔船多、新建渔船少,沿岸渔船多、远海渔船少,耗能多、产出少。其中,24米以上的大中型渔船为2.85万艘,仅占总数的13.03%;船龄10年以上的渔船13.45万艘,占总数的61.51%。
同时,在目前我国经渔检局检验登记的1625艘远洋渔船中,大型渔船稀缺,老龄化明显,木船、水泥船依然存在,作业类型传统,专业远洋渔船缺乏,进口船比重大。
《报告》还指出,在适用于国际海事组织等制定的《国际渔船安全公约》的24米及以上钢质海洋渔船方面,通过对抽样采集的渔船数据进行评价分析总体安全技术状况指标符合该《公约》要求的近海渔船仅占抽样总数的9.15%,基础较好、经过整改可以符合该《公约》要求的占42.46%,不符合该《公约》要求的占48.39%;符合该《公约》要求的远洋渔船仅占抽样总数的7.98%,经过整改可符合要求的占40.38%,不符合要求的占51.64%。
评价分析结果显示,样本渔船船体结构腐蚀情况严重,船舶布置与结构完整性较差;样本渔船在船舶设备的配备、安装和布置等方面存在很多安全隐患,特别是缺乏防护措施;样本渔般稳性资料大多数不完整,船体结构被不同程度改动,对船舶稳性造成了不利影响。
渔检局局长柳正特别提醒,虽然《国际渔船安全公约》目前尚未生效,但是,近几年来,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渔船安全问题,其有可能很快生效。因此,我国在这方面目前面临的形势可以说非常严峻。
为此,他呼吁,我国应研究和出台渔船技术现代化发展规划,加大科研投人,全面提高我国渔船科研创新能力,并加强渔船设计、建造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不符合该《公约》要求的渔船的升级改造工作,大力发展标准化渔船,全面改善我国渔船安全技术状况。
据介绍,2010年,由渔检局牵头,大连海洋大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上海渔业机械研究所、浙江海洋学院等单位组成的研究组,对我国24米及以上的钢质海洋渔船进行了评价试点研究,重点分析了其安全技术状况与《国际渔船安全公约》的差距和存在的主要问题。2011年,渔检局又组织研究组开展了“百县万船大调查”活动,试点启动了全国渔船安全技术状况评价工作,在我国沿海省(市、区)和远洋渔船境外维修港口设立了近60个渔船安全评价数据采集点,共采集了5768艘近海渔船和213艘远洋渔船的数据,据此进行了分析、评价和统计,并结合2011年全国渔船检验统计年报,经过多次修改讨论后形成了本次发布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