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2009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草案)》日前下发,该计划草案要求各地优先满足保增长、扩内需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草案要求,切实保障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用地,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力度,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
草案还要求,将农村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一安排,保障农村建设必要的用地。各省市在分解下达市、县土地利用计划时,必须将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计划指标安排量不得低于国家下达当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5%。
国土部要求,各地要按照土地利用计划调控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不断改进和完善计划指标分解方式,提高土地利用计划分解下达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以更好地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作用。
并且,国土部要求,做好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建立计划奖惩制度。国土部将于今年2月至3月开展2008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工作,对超计划批地或超计划用地严重、农用地转用征用后供地率较低、耕地减少幅度较大、违规违法用地严重的,要相应扣减用地计划指标;对计划执行严格、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的,要相应给予计划指标奖励。(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