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住房保障稳健续航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0-3-4 15:50:10  中国建筑报
    在社会各界的期待中,2009年的保障房投资以超额完成任务圆满收官,但这远不是一个句号。

    《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独家获悉,2009年全国基本建成保障房200万套。其中,全年新开工和收购、改建廉租住房217万套,超过计划40万套;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16万户,超过计划33万户;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33万套,超过计划3万套;基本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13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新开工76.9万户,游牧民定居工程新开工9.1万户。

    此前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明确了2010年住房保障的任务和目标,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将有大幅度增长。在制度建设上,基本住房保障法起草工作将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政策的起草也被纳入主管部门2010年的工作计划。

    保障房建设全面提速

    据本报记者了解,2009年3月底,国务院在长沙召开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部署和落实保障房建设的各项任务。之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印发了《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和《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各省接到任务后,迅速分解到各下属市、县。同时各地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及时落实土地、资金等有关措施,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速度。

    “建筑工程有其基本规律,不是说周期过半,投资就能过半。”一位山东省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接到分解任务后,首先要做的是土地划拨,并进行各项手续的审批,实际上前期完成的都是'软工程’,然后才能进行到'硬工程’,这时实际投资才能形成。”

    而在记者采访南方数个城市的过程中发现,这里面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更为艰巨。一位南昌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南方的三季度大部分为雨季,建筑工程无法进行,四季度才是施工旺季。”

    时间紧,任务重。在中央及各大部委的监督下,地方政府纷纷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力度,对项目特事特办以加快审批手续,并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与政策支持,最终超预期完成年度计划。许多地方相关人员在回顾2009年时不停感叹:“就像打了一场硬仗。”

    “随着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住房市场供给紧张,确实存在局部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现象,这导致一部分原本应当拥有购房能力的人群被挤出市场,进而将预期放到住房保障上。我国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也不过三年,住房保障却被社会舆论赋予了过多的压力。”一位地方政府官员如是评价。

    自上而下全盘动员

    数字的背后,远非纸面上所呈现的那么简单。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阴霾下,住房保障不仅肩负着惠民生的重担,还被赋予了保增长的宏观命题。正是在这一年,中央高层对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推动,国务院多次就住房保障进行专题研究与部署,一年内召开了三次重大会议,集结了十余个部委和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相关部门。

    在这场自上而下的全盘动员当中,不仅建立了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20个部门参加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各省也通过目标责任制管理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市县,形成了“中央政府支持,省级政府负责,市县政府落实”的工作格局。

    由于各地的财政等客观条件不尽相同,各地间的保障房建设进度并不均衡。各地在纷纷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的同时,也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机制。河北、山西、河南、广西、新疆等地甚至对进展较慢的市县实行了约谈制度,山东、河南等地政府也邀请人大、政协参加督察工作。

    2009年的保障房建设,不仅在数量上任务艰巨,质量上也要求严格,各主管部门一齐发力,加强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中央纪委检查组、全国人大调研组、国务院办公厅督察组进行了相关检查和调研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分别于2009年6月、11月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审计署重点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相关专项审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组织了保障性住房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机制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督,建立了保障房安居工程月报制度和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检查。

    中央补助全力支援

    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需要更为庞大的资金投入。钱从哪来?地方政府如何配套资金?这一直是社会舆论对于我国巨大的保障房建设工程最为关注的问题。

    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达493亿元,这一数字是2008年的3倍之多。其中,廉租住房建设实行中央和省级政府补贴,市、县政府投资政策。针对地方财政情况的差异性,中央的补助标准也划分了三个档次:西部地区400元/平方米,中部地区300元/平方米,辽宁、山东、福建省的财政困难地区200元/平方米。

    林区、垦区和煤矿棚户区改造则实行中央补助、地方政府配套、企业自筹和职工合理负担政策。中央的补助标准为,林区棚户区改造300元/平方米,垦区危旧房改造6500~9000元/户,煤矿棚户区搬迁维修改造按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一半给予补助。农村危房改造则实行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政策,中央补助标准为户均5000元。

    在“中央支持,省级负责,市县落实”的格局下,省级政府在资金的投入上责无旁贷。在保障房计划任务下达后,各省级政府比照中央的做法,对本地区财政困难的市、县加大了资金投入。据统计,各省级财政共安排廉租住房补助资金55亿元,是2008年的3倍多。

    2009年初,国务院曾提出:“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国债资金,各地应重点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前统计,中央代地方发行债券用于保障房建设共计110亿元,占债券总额的5.5%%。市、县级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廉租住房的资金共计360亿元,是2008年的1.8倍。

    此外,在林区棚户区改造和农垦危旧房改造中,企业和职工自筹资金分别为35.7亿元和23.3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地区农民自筹资金113.5亿元。

    商业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亦加大了信贷支持力度。2009年上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达成框架协议,国开行专门就此出台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管理办法。天津、常州、黄石等城市创新性地组建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公司,搭建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

    2010年稳健续航

    虽然成效显著,但是面对庞大的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我国的住房保障建设工程依然任重道远。部分地区工作进展较为缓慢,部分项目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有的项目存在工程质量通病,一些地方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难以适应庞大的保障房建设工作需要。相关部委在制定2010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之时,亦积极思考总结目前依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为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正确导航。

    根据国办发[2010]4号文的要求,到2012年,我国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要得到基本解决。面对“蜗居”、“蚁族”等民间词汇的不断出现,“夹心层”问题显然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在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将保障覆盖面逐步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展。

    据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保持适当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规模,对房价较高、涨幅加大的地区加大廉租住房的供应,并适当扩大供应范围;立足于保证城镇化健康发展,抓紧研究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支持政策,重点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供应,逐步解决新就业职工、进城农民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

    在制度和政策的建设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将继续深入研究住房保障相关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支持政策,建立政府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金投入为主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体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及财政部也将尽快完成2010年廉租住房工作计划和中央补助资金的下达工作。在投入资金方面,2010年的中西部等特殊困难地区的新建廉租住房投资补助标准也将得到适当提高。同时,相关部委还要求,保障房建设计划、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落实和执行力是保障房建设的重中之重,特别是今后两年将是保障房建设投资的高峰年。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以制定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办法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督察地方各级政府落实保障责任。今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保障工作考核机制,力争把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和政绩考核。

    记者了解到,在加强工程监督检查当中,工程质量、建筑节能、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的检查尤为重要。今年三季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多个部门组织全面督查,并在年底前组织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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